U 63

中华人民共和


船舶行业标准


CB 3414 〜3415—92

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

1 992-03-07 发布

1 992-1 0-01 实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


CB 3414-92

分类号U 6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不大于250 V,由单相交流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供船舶一般舱室使用的电 风扇(以下简称电风扇)及其调速器。

除本标准外,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CB 3415-92(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的 安全要求》的规定。

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55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 2423. 6

GB 2423. 7

GB 2423. 8

CB 1146. 2

CB 1146. 3

CB 1146.8

CB 1146. 9

CB 1146. 11

CB 1146.1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 :低温

试验B 咼温

试验Ee倾斜和摇摆

试验Fc振动

试验J长霉

试验Ka 盐雾


试验Eb 碰撞试验方法

试验Ec倾跌与翻倒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JB 4159热带电工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ZB K65 001车船用直流电风扇

3产品分类

3∙3型号

3∙ 3∙1型号命名方法

型号含义

  • a.

  • b.

类组代号,表示电风扇。

主称代号:有TBDT表示台式电风扇JB表示台壁两用式电风扇JD表示顶式电风扇O

  • c.

  • d.

基本规格,表示扇翼直径,用三位数,单位mmO 额定电压,是指所使用的电源电压,单位:V

e.

电源类别,是指所使用的电源类别,直流用吃”字母表示,交流用字母表示,交直流用“J/Z”

O

3.3.2

a.

型号示例

FT 300-220Z

扇翼直径为300 mm,使用电源为直流电220 V的台式电风扇。

b.

FD300-24 Z

扇翼直径为300 mm,使用电源为直流电24 V的顶式电风扇。

4技术要求

4∙ 1电风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 a.

  • b.

  • c.

  • d.

环境温度:一10+ 45C

空气相对湿度:≤98⅜(+25Γ时);

气压86106 kPa

振动:有;

  • e.

  • f.

g∙

倾斜:有; 摇摆:有; 盐雾:有;

h.

霉菌:有。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最高转速档运转时,其扇翼最大圆周上的线速度应不大于 2 150 m/miɪIO.

4* 3输出风'量,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最高转速档运转时,其输出风量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值.允许有 — 10%的容差(容差上限不作规定)。

2

扇翼直径,mm

输出风量,m/ɪnin

250

25

300

34

350

46

400

60

4 4使用值

电风扇的使用值是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最高转速档运转时,其实测的输出风量(单位m3∕min)除 以其实测的电动机输入功率(单位W)。电风扇的使用值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

3

使用值,m3∕minW

扇翼

直径

mm

台式电风扇

台壁两用式电风扇

顶式电风扇

直流

交流

直流

交流

直流

交流

永磁

串激

电容式

蔽极式

永磁

串激一

电容式

蔽极式

永磁’

串激

电容式

蔽极式

250

1.05

0.95

0.74

0. 54

—■

--

300

1. 10

1.0

0. 80

1. 1

1.0

0. 80

1.1

1.0

0. 80

350

0. 90

--

0. 90

0. 90

400

1.00

1.00

1. 00

4-5调速

4- 5-1电风扇可以带有调速器,也可以不带有调速器。

带有调速器的电风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运转时其最低转速档的转速与最高转速的转速之比 为调速比。

扇翼直径250 mm的电风扇调速比不大于80%

扇翼直径300,350,400 mm的电风扇调速比不大于70%

4∙ 5∙ 3调速器

带有调速器的电风扇应符合下列要求;

d∙调速开关应满足电风扇型式检验的要求。

4∙ 6噪声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最高转速档运转时,其噪声以A计权声功率级计,其值不大于表4的规定。

,表4

扇翼直径

mm

声功率级,dB                  .

交流电风扇

直流、交流直流通用电风扇

250

61

64

300,350

65

70

400

67

4∙7换向器火花等级

有换向器的电风扇电动机工作时换向火花不应超过级,起动时火花不应超过1如级。

4- 8-2摇头角度:扇翼直径250 mm的电风扇应不小于60。,扇翼直径300 mm及其以上的台式、台壁 式电风扇应不小于80。,顶式电风扇回转轴线与底座垂直中心线的角度成25。〜30。,扇头可作360。回转。 4∙ 8- 3摇头机构在其最高转速档运转时,摇头不应小于每分钟4次。

4 8- 4台式、台壁两用式电风扇摇头机构应有摇和停摇的控制装置。

4∙9仰俯角调节及其夹紧装置

4∙9∙1这些装置在正常工作中不应有松动现象。

4-9-2台式电风扇仰角不小于30。,其俯角不小于io。;台壁两用式电风扇机头角度的调节范围不小于 30oo

4-9-3当电风扇的俯角调到最大角度,在任何轴向位置摇头运转时,其网罩均不应与任何部件相碰。

4∙10∙1电风扇中的电容器、开关、电源线插头、紧固件等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其易损件 应便于更换。

4∙ 10-2翼片组装应该牢固可靠,平衡良好,在各转速档运转时,电风扇不应有明显的振动。

4∙ 10- 3所使用的外购配套件和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并采用耐久、耐潮和耐霉材料。

4-10-4同型号电风扇的部件及其有关的调速器、成套扇叶应能通用互换。

4-11产品耐霉性能应符合CB 1146.11中的二级要求。

4-13外观

4-13-1电镀件的镀层应光滑细密、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点、针孔、气泡和脱落。油漆层的表面涂膜必须 平整光亮、色泽均匀、涂层牢固,其主要表面应无明显流漆、皱纹和脱落等影响外观的缺陷。

4-13-2塑料制件主要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斑痕及凹缩。

4∙ 13-3电风扇的铭牌与装饰板应经久耐用,经型式检验后,其图案与字迹仍应清楚,不得变形、脱落。

4-14寿命

4-14-1在全速摇头连续运转条件下,交流电风扇5 OOO h,直流和交直流通用风扇2 OoO h(允许更换 电刷但不多于4副,清理换向器和给轴承加油一次)。运转试验后,应仍能可靠运转。

4∙14∙2台式、台壁两用式电风扇机头轴向定位装置经250次操作后,零件不应损坏,调节不应失灵。

4-14-3仰、俯角调节装置经500次操作后,零件不应损坏、调节不应失灵。

4-14-4调速开关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经5 OOO次操作后,零件不应损坏,调节不应失灵。

4-14-5摇头转换装置经2 OOO次操作后零件不得损坏,调节不应失灵。

4∙14∙6仰俯角调节装置中的螺旋夹紧件,经500次夹紧试验后不得损坏,调节不应失灵。

4∙15耐运输性能

产品包装后进行垂向碰撞试验和跌落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无损伤和松动等现象。

4-15-1垂向碰撞试验

碰撞次数1 000+10次,峰值加速度值100 m∕s2,脉冲持续时间11 + 2 ms

4∙15∙2跌落试验

a∙自由跌落

跌落高度按表5的规定,跌落次数4次。

5

包装箱总质量,kg

跌落高度,mm

≤100

250

>100

100

包装箱底面与试验台面成30。角,自由倾跌在试验台面上,四个底角中的每一个底角都经受一次倾 跌。

5试验方法

直流试验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 1%

5∙ 2∙ 1用于型式检验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的准确度不低于0.5级,出厂检验的可用1.0级。

5-2-2测量风速用的仪表应采用标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 mm叶轮式风速仪,灵敏度不低于 0.15 m∕s,风速的最大量程为1 200 m/min

5.2∙ 3测量温度用的仪表,其精度在0.5 C以内(出厂检验精度可用l.o°C)0

5∙2∙4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其精度在0.1 s以内。

5-2-5测量气压和湿度用的仪表,其精度为3%

5∙2.6测量转速时,应采用非接触式仪表,其精度为1%以内。

5-3 一般检査

5. 3-1扇翼直径检査,用误差不大于1 mm的量具,检査其扇翼旋转时顶端所作圆的直径。

5.3-3电风扇在各档运转时振动情况检査。

5∙ 3∙4产品铭牌检查。

5- 3-5电镀件、油漆件、塑料的外观检査。

5-4线速度测量

电风扇在最高转速档下运转1 h后,在其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测定电风扇的最高转速,按(1)式 求得线速度,应满足4. 2条要求。

V = TtDn ∙ 10~3            .................................( 1 )

式中V--扇翼最大圆周上的线速度,m∕min;

D——扇翼最大顶端所作圆的直径,mm

n— 电风扇在最高转速档时的转速,r∕minO

5∙5调速比测定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不摇头状态下进行。

5.5-1对于带有调速器的电风扇,应在最高转速档运转Ih后,进行最高转速档的转速测量,然后立即 进行中间各档转速的测量,最后再在最低转速档运转1 h后,进行最低转速档的转速测量;

上述试验结果应符合4.5条的要求。

5-6摇头机构试验

带有摇头机构的电风扇应进行如下试验。

5- 6-1摇头次数测定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最高转速档、摇头状态运转时,用秒表计时测定电风扇一分钟的摇头 次数。试验结果应符合4. 8.3条的规定。

5- 6-2摇头角度测定

对于台式、台壁式电风扇,测量电动机轴线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角角度,为了便于记取位置,允许降低 电风扇的转速以测定摆动角度。顶式电风扇应把底座水平放置,测量电机轴线与底座水平垂直线的摆动 角度。试验结果应符合4. 8. 2条的规定。

5- 6- 3转换装置操作试验

有摇和停摇转换装置的电风扇,应在最高转速档运转,以停一摇一停作为一次转换,并以每分钟 1次的转换速度经2 000次操作。试验结果应符合4.14. 5条的规定。

5- 7噪声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4. 6条的规定。

5- 8风量试验

电风扇输岀风量按ZB K65 0013∙ 7条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4∙ 3条的规定。

5-9使用值测定

5- 9-1电风扇在最高转速档连续运转至少30 min后,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最高转速档运转时测量 电动机的输入功率,此时有摇头机构的电风扇处于摇头状态,台式电风扇电动机轴线成水平位置。台壁 两用式电风扇、顶式电风扇电动机轴线处于正常位置。电动机输入功率不包括指示灯、照明灯及其他器 件所消耗的功率。

5- 9-25∙ 8条、5∙ 9. 1条测得的风量和电动机输入功率,按4. 4条规定进行计算,其使用值应符合表 3的要求。

5-10换向器火花等级的测定

电风扇在额定电压最高转速档运转时,目测换向火花等级,按GB 7558.2.2条进行。其结果应 符合4. 7条的规定。

5-11长期运转试验

在最高转速档下连续运转,交流供电的电风扇运转5 000 h,直流或交直流通用的电风扇运转 2 00Oh)有摇头机构的电风扇应处于摇头状态。经长期运转试验后,电风扇仍应能可靠运转。进行长期 运转试验的电风扇不进行其他型式检验。

5∙12机头轴向定位装置试验

电风扇在断电的情况下,机头从其左侧极限位置转换到其右侧极限位置,然后再返回,这样称为一 次。以每分钟不小于3次的速度操作后,应符合4.14. 2条的规定。

5-13仰俯角操作试验

电风扇在断电的情况下转轴于中间位置,机头从最大仰角到最大俯角再回到最大仰角算一次。每操 作一次螺旋夹紧件旋紧一次,以每分钟5次的操作速度操作后,应符合4-14. 3条的规定。

5∙14调速开关分合试验

电风扇的调速开关,在额定电压下接入其控制的电风扇电路中或接入模拟电风扇最大负载时的等 效电路中进行试验,每操作一次是由“断开”档位开始逐档接通各个转速档位,然后再到断开档位,试验 操作频率不超过每分钟12次。试验后,符合4.14.4条的规定。

5-15螺旋夹紧件操作试验

仰俯角装置的螺旋夹紧件操作试验:反复松紧操作,以松一紧一松为一次,以每分钟不大于10次的 速度旋动夹紧件,经500次操作后,夹紧件仍能可靠工作(夹紧力的大小,以夹紧为止),应符合4.14. 6 的规定。

5-16霉菌试验                                          ■

试验按CB 1146.11的有关规定进行。

5-17盐雾试验

.试验按CB 1146.12的有关规定进行。

5-18低温试验

试验按CB 1146. 2的有关规定进行。

a∙试验方法;按非散热试验样品用温度渐变方法;

在试验全过程电风扇应能正常工作。

5-19高温试验

试验按CB 1146.3的有关规定进行。

在试验的全过程电风扇应能正常工作。

5-20振动试验

试验按CB 1146.9的有关规定进行。

频率13.2~80 HZ时,加速度幅值±7m∕s2;

在试验的全过程电风扇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接触不良和紧固件松脱现象。

5- 21倾斜和摇摆试验

试验按CB 1146. 8的有关规定进行。

倾斜、摇摆试验时将试验样品按正常工作状态固定在试验台上,进行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倾斜 20°30,,试验时间各15 min。横摇2230,,周期10 S试验时间30 min。在此期间及试验后,电风扇应能正 常工作。

5-22运输试验

5- 22.1碰撞试验

将产品包装后紧固在碰撞台上,按GB 2423. 6进行。

也可以应用下述方法:以时速40 km,在二级公路上运输300 km或以时速30 km在三级公路上运 输 200 km 0

试验后产品能正常工作,无损伤、松动等现象。

5∙22∙2跌落试验

产品包装后,底面正面按GB 2423. 84∙ 15∙ 2 a条的规定进行。

试验后产品宜能正常工作,无损伤、松动等现象。

产品包装后,按GB 2423. 74.15. 2b条的规定进行。

试验后产品应能正常工作,无损伤、松动等现象。

6检验规则

每台电风扇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表6

6

序号

试 验 项 目

本标准所属内容

CB 3415船用电风扇及其 调速器的安全要求所属内 容

备注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调速比试验

4.5

5*5

每批抽检5%

2

起动试验

3.2

4.3

3

介电强度试验

3.11

4.12

4

绝缘电阻测试

3.10

4.11

5

输入总功率测定

3.3

4.4

6

揺头机构及动作平稳检査

4-8

5. S. 1

5.6.2

7

外观检査

4.13

5.3

8

接地标志、颜色

3.17.1

4.1

6-2型式检验

6- 2-1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进行;

C.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停产两年恢复生产时;

6∙ 2- 2型式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和CB 3415所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

7

序 号

试 验 项 目D

本标准所属内容

CB 3415船用电风扇及其 调速器安全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运输性能"

4.15

5.22

2

扇翼直径检查

3.2

5.3.2

3

线速度测量

4.2

5.4

4

调速比测定

4. 5

5.5

-

5

电源变化试验

3.5

4∙6

6

风量试验

4.3

5.8

7

使用值测定

4.4

5.9

8

换向器火花等级测定

4.7

5.10

9

高温试验

4∙ Ia

5.19

10

湿热试验

3- 12

4.13

11

低温试验

4- Ia

5.18

12

倾斜、摇摆试验

4. Ie 4. If

5.21

13

振动试验

4. Id

5.20

14

噪声试验

4-6

5.7

15

超速试验

3-4

4∙ 5

16

防触电保护试验

3.1

4.2

17

温升试验

3.6

4.7

18

泄漏电流测量

3.7

4-8

19

无线电干扰测量

3.8

4.9

20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3.9

4.10

21

耐久性试验

3. 13

4.14

22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试验

3.15

4-16

23

电源线夹紧装置拉力试验

3.16-3

4-17

续表7

序 号

试 验 项 目D

本标准所属内容

CB 3415船用电风扇及其 调速器安全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24

接地电阻测定

3.17. 2

4.18

25

摇头机构转换装置操作试验

4. 14. 5

5.6.3

26

机头轴线定向装置操作试验

4. 14. 2

5- 12

27

仰俯角操作试验

4. 14. 3

5.13

28

螺旋夹紧件操作试验

4. 14. 6

5.15

29

非正常工作试验釘

3. 14

4.15

30

长期运转试验力

4. 14. 1

5. 11

31

霉菌试验2)

4. 11

5.16

注:1)产品型式检验结果若与试验顺序关系不大时,允许更改试验顺序。

2) 在试验报告有效期内可免做试验。

3) 按本标准6. 2.1条规定的cd两种情况下进行试验时,可以免做非正常工作试验和长期运转试验。

序 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所属内容

CB 3415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 器安全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调速开关分合试验D

4. 14. 4

5.14

2

电镀件盐雾试验2

4.12

5.17

注:D也可用单一的开关试验。

2)在试验报告有效期内可免做试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 • 1标志                                                                              ;•

电风扇应在明显处安装耐腐蚀滞燃材料制造的铭牌,其上应清晰地标岀;

e∙出厂编号及岀厂年月;

电风扇均应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牌号及其商标。

I- 2- 2包装应有可靠的防潮、防尘措施,保证电风扇绝缘性能及金属保护层不受损伤。

7-2-3包装箱应牢固可靠,能有效地保护产品。

7-2-4出厂产品应包括:

7- 2-5包装箱外应清晰地标岀下列标志:

7- 3运输

包装好的电风扇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但运输中应避免碰撞,并需采取免于受潮的措施。

7.4贮存

存放电风扇的仓库应清洁、通风良好,其周围无腐蚀气体、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强烈电磁作用 等。

7∙5保证期

在正常使用和保管条件下,在出售日期12个月内,电风扇如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 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为用户更换、修理,但以从制造厂发货日期起不超过24个月为限。订货方如另 有要求时,可在双方合同中另行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603所提岀。

本标准由广州航海仪器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赐森。                         、、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部标准CB 522-76作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