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RegUIatiOn for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 Of PaSSenger ROPeWay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RegUIatiOn for SUPerViSOl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 Of PaSSenger ROPeWay
2012年4月,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 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起草任务书。2012年6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 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本规则的制定原则、结构框架、内容要 求等,确定了工作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2012年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 作会议,对起草的初稿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并于2013年4月提交了规则的征求意见 稿。2013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 21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 家及公民的意见。2013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客运索道分委 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召开工作会议,对本规则进行了审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专家审 议意见,起草组对本规则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形成了报批稿。2013年12月31日,由国 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客运索道检验的工 作现状,保留现行客运索道检验规则整体框架和大部分可行内容,按照“大规范” 的思路,将《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 326号)、《客运缆车安 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2—2005)、《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 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2004)重新整合成一个规则。本规则规定了监督检验和 定期检验的定义、性质、适用范围和定检周期,以及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张宏伟詹蕴鑫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徐伟张强吴鸿启蔺鸿达
罗原张晓文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秦威 陈雁新 李刚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八大处索道有限公司
胡英禅佟舟
葫芦岛市锦杨索道安装有限公司 泰安市索道安装公司
林永刚 盛英勇 王树林 李英超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 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在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本规则规定对客运索道施工过程进行 的检验。
本规则规定的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在使用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本规 则规定对在用客运索道定期进行的检验,定期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
第三条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对客运索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 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自査自检工作、自主确认客运索道运行安全等工作进行 的监督验证性检验。
客运索道施丄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检报告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判定; 检验机构岀具检验报告的结论,是对客运索道施工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 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最的综合判定。
第四条 新建、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客运索道,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 督检验;在用客运索道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实施改造或者重大修 理的客运索道进行监督检验时,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涉及的项目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 A的监督检验要求进行,其他项目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A的全面检验要求进行C
发生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重大设备事故影响安全技术性能以及停用1年以上 重新启用的客运索道(不包括拖牵索道),由使用单位自检合格后向检验机构申请全 面检验;需要进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应当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条 客运架空索道和客运缆车监督检验合格后,每3年进行1次全面检验, 期间的2个年度,每年进行1次年度检验。客运拖牵索道不进行全面检验,每年进行 1次年度检验。检验时间不得超过安全检验标志上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下 次检验日期”以监督检验或者停用丨年后重新进行全面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签发日 期为基准,按自然年类推,不因本周期内提前检验、复检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客运索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 构实施C
第六条客运索道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注明的“下次检驱日期”前1个月,向规定 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第七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各个站房内索 道设备基础和线路支架基础进行检査并査验其土建工程相关验收文件,确认所安装 设备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C
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应当根据改造、重大修理方案,按照前款的要求对涉及项 目中的基础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査、确认。
施工现场持证作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
第八条对于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和整机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施T和调试工作的 质量,真实、准确地出具施工自检报告。对于定期检验,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 工单位、整机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地出具定期自检报 告。各类自检项目应当不少于本规则附件A规定的检验项目。自检报告应当在检验 人员实施现场检验前完成。
第九条 申请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人 员提供符合本规则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以下简称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责,同时安排相关人员配合检验人员实施检验。
第十条 客运索道检验项目分为以下A、B、C三类:
(-)A类项目,是检验机构在现场检验前,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施工前、施工过 程中、施工完成后的资料进行审查的项目(详见附件A检验项目1.1、1.2和1.3);未 经检验机构审査通过,施工单位不得开始施工或者转入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ZI)B类项目,是检验机构按照本规则的相应规定,进行现场检验的项目。
(三)C类项目,是检验机构按照本规则的相应规定,对自检记录、报告或资料进 行审查的项目。
对于A类和C类项目,检验人员如果对某项自检结果有质疑可以对该项目进 行现场检验。
第十一条 现场检验应当由不少于2名具有客运索道检验员以上(含检验员)资 格的人员实施,检验人员不得参与客运索道的施工或者调整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安全防 护用品。受检单位应当负责检验现场周围设施的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安全可靠的爬梯、平台等设施,保证检验人员正常工作;
(二) 输入电压的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值的0.9倍~ 1.1倍;
(三) 环境温度、湿度保持在客运索道正常运行及检毁设备和计量器具正常工作 所要求的范围内;
(四) 雨、雪、风力等室外汽候条件满足客运索道正常运行的要求;
(五) 试验用载荷满足附件A中负荷试验的要求;
(六) 客运索道停止运营,每个站房入LI处设置警示牌。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客运索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 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并且向受检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制定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发布统一 格式的检验记录。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检验记录上, 不得漏检、漏记和错记。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当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 但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筒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不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
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检验日期。
第十五条 对于每个A类项目,检验人员应当在审査结束后,分别向受检单位 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格式见附件B,以下简称《通知书(l)>)o《通 知书(1)》的结论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判定:
(一) 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结论为“合格”;
(二) 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欠缺、无效或者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结论为“不合 格”。
从检验人员接收受检单位送交的资料到出具《通知书(1)》的时间,应当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施工单位在取得每个注有“合格”结论的《通知书(1)》后,方可开始施工或者 转入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第十六条检验人员应当在监督检验的现场检验阶段结束后,向受检单位出具 《通知书(1)》,其结论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判定:
(一)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结论为“合格”;
(二) 检验项目存在整改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O
第十七条 检验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结束后,按照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向受检 单位出具通知书:
(一)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岀具《通知书⑴》,结论为“合格”;
(二) 有重要项目(附件A中带※号标注的内容)需要整改或者一般项目整改项超 过8项(客运拖牵索道为5项)的,出具《通知书(1)},结论为“不合格”;
(三) 一般项目整改项不超过8项(客运拖牵索道为5项),且重要项目全部合格 的,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格式见附件B,以下简称《通知书(2)》), 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 《通知书(1)》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在《通知书(D》
上提出全部整改项冃,受检单位应当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对整改项冃进行整改; 对于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人员应当在《通知书(2)》上提出全部整改项目和完成时限。整 改完成时限一般为1个月,经请示检验机构同意后可以延长至3个月,但不得超过安 全检验合格标志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
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包括已经填写处理结果的 《通知书(2)》和相关见证材料等,报送检验机构。从接到《通知书(2)》开始到取得 检验报告为止,使用单位应当在此期间针对整改项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监护使 用客运索道。
第二十条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对整改报告进行确认。无法确认或者 有质疑时.可以对该整改项目实施现场査验,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
A类项目需要整改的,检验机构应当在确认其整改合格后,重新出具注有“合 格”结论的《通知书(I)K
监督检验的B、C类项目需要整改的,受检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 检验机构,超过规定时限时,受检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 则规定对全部B、C类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第二十一条 以下悄况.检验机构应当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
(一) 《通知书(1)》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时(注1);
(二) 按照第二卜条的规定,检验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后;
(三) 受检单位超出《通知书(2)》规定时限未提供整改报告时。
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工作完成后或者对整改情况确认后10个工作H内出具检验 报告。
检验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附件C和附件D的规定,结论页应当有检验、 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注1:对于每个A类项目,检验机构只出具《通知书(1)》,不出具检验报告,待现场检验结 束后,再出具检验报吿。
第二十二条 检验报吿附页中,“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和“备注”栏按 照以下要求填写:
(一) A类和C类项目,判定为合格的,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资料符合要 求”;判定为不合格的,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资料不符合要求”;对某项自 检结果有质疑并对该项目进行了检验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二) B类项目,有测试数据要求的,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 理后的数据;没有测试数据要求,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
“符合要求”;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填写“不符合要求”;
(三) 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可附页描述, “检验结果”栏屮填写“见附贝XX” ;
(四) 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
(五) “检验结论”栏根据“检验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 项”;
(六) 《通知书(1)》或者《通知书(2)》中提岀的整改项目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 确认合格后,在“备注” 一栏中填写“整改合格”;如果整改项目经检验人员现场 査验确认合格后,在“备注” 一栏中填写“复检合格”。
第二十三条 检验报告结论,有“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 检不合格”四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一)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通知书⑴》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的结 论为“合格”;
(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通知书(1)》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应 当在检验工作完成后IO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吿,待受检单 位完成全部整改后,按照本条(三)和(四)项的规定再出具检验报告;
(三) 监督检验时,受检单位完成《通知书(1)》上提出的全部整改项目,经检验 人员确认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结 论为“不合格”;如部分或者全部整改项目由检验人员实施了现场査验,确认符合 要求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复检合格”,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吿结论为“复 检不合格”;
(四) 定期检验时,受检单位完成《通知书(1)》上提出的全部整改项目或者在规 定的时限内完成《通知书(2)》上提出的全部整改项目,经检验人员确认符合要求的, 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如部分或 者全部整改项目由检验人员实施了现场査验,确认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复 检合格”,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复检不合格”;
(五) 定期检验时,受检单位未在《通知书(2)》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检验 报吿的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或者“复检合格”的客运索道,需要在特定限制条件 下运行的,应当注明限制条件。
第二十四条 检验合格的客运索道,检验机构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安全检验标 志(见附件E),包括标志牌和合格标签。标志牌由实施监督检验的机构提供,合格 标签由本年度实施检验的机构出具。使用单位应当将合格标签粘贴在标志牌的相应 位置。
第二十五条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保存相关检验资料,存档时间不
少于6年。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实施前投入使用的客逐索道(以下简称在用的旧索道),其 定期检验或者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按照附件A中带“△”号标注的内容进行检验。
第二十七条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认为需要增加本规则规定以外的检验项目 时,应当经检验机构同意后,在通知书上提出要求。遇有特殊型式或者技术情况的 客运索道,检验机构可以依据本规则及有关法规、规范及相应标准.确定检验内 容、要求与方法,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开展检验工作。
第二十八条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在检验结束后及时报告设备 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2014年6月I日起施行,原《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规程》 (国质检锅[2002] 326号)、《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2 -2005)和《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2004)同时 废止。
附件A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 技术 资料 |
1.1 施工 前资 料 |
(1)新建客运索道建设项目批准 文件(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 关部门批准); ⑵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许 可范围能够覆盖所安装客运索 道; ⑶制造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 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其范围 能够覆盖所提供设备的相应参 数(改造和重大修理时只提供新 增加或者更换部件的制造许可 证); (4)设计文件鉴定报告; 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书; (6) 改造或者車大修理所涉及的 神牛清单; (7) 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安装说 明书和施工方案); (8)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设备安 装单位应当检查所安装的设备 是否与图纸资料相符; ⑼线路支架和站内设备安装基 础检査报吿c架空索道基础的尺 寸精度要求应当符合GB 12352 —2007《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 范》(以下简称《规范1> )中 10.1.4规定;缆车基础的尺寸精 度要求应当符合GB 19402— 2012《客运地面缆车安全要求》 (以下简称《规范2》)中10.1.4 规定 |
施工前,检验人 员查阅受检单位 送交的资料 _ |
A |
— |
— |
续表
检验项EI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监检 |
定期检验 | ||
全而 |
年度 | |||||
1 技术 资料 |
2工程资斗 L施过中米 |
⑸其他施工过程记录 |
施匸过程中,在承 载索、运载索、牵 引索、平衡索、张 紧索编接或者安 装前,检验人员査 阅受检单位送交 的资料 |
A |
— |
— |
1.3 施工 完成 后资 料 |
线路总图、上下站配置图、驱动 机装配图、迁回装置装配图、液 压原理图、电气原理图、关键部 件(运载工具、抱索器、托压索 轮祖、鞍座)图、水平救护装置 (驱动、救护吊具)图; |
施一1:完成后,检验 人员査阅受检单 位送交的资料 |
A |
— |
— |
___________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 技术 资料 |
1.3 施工 完成 后资 料 |
(3) 新建客运索道、改造和重大 修理时新增加或者更换的驱动 迂回轮轮体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以及驱动迂回轮主轴和空心定 轴、导向轮轴、托压索轮轴、抱 索器、夹索器、吊架和联接轴、 钢丝绳末端固定卷筒轴和钢绳 卡、张紧油缸连接销轴、驱动装 置和张紧系统锚固拉杆的材质 证明、热处理报告和无损检测报 ⅛ (轴类零件应当进行超声波与 磁粉两种方法检测,其他零部件 采用磁粉检测;个别零部件的局 部位置釆用上述方法不能得出 明确结论时,可以釆用其他无损 检测方法补充检测。超声波检测 方法和质量评定按GB/T 4162 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等级不 低于A级,厚度大于25Omm时 按GBrr 6402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质量等级不低于2级;磁粉 检测方法和质量评定按JB/T 4730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 等级不低于∏级。无损检测人员 应当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 相关资格); (4) 新建客运索道或者改造和重 大修理涉及到的站内设备、支架 土建基础的验收报告以及符合 当地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 求的备案文件; (5) 站内设备安装检査记录:
|
施工完成后,检 验人员查阅受检 单位送交的资料 |
A |
—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佥验 | |
全面 | ||||||
1 技术 资料 |
13 aɪ 完成 后资 料 |
《报废规范》)附录A的规定;
|
施工完成后,检 验人员査阅受检 单位送交的资料 |
A |
I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 技术 资料 |
13 施工 完成 后资 料 |
(14)支架和站房接地电阻测量 (15痪路测量报告,应当有各测 量桩点实测位置与实测标髙的 测量资料,并有与设计值对比的 结论;
|
施工完成后,检验 人员査阅受检单 位送交的资料 |
A |
— |
— |
1.4 使用 资料 |
M)使用登记证⅞S⅞^~ |
现场査阅自检报 告和使用资料 |
— |
—C |
C | |
|
C |
C |
— | |||
⑷工作记录:运行记录、日常 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重点设备 外売温度监控记录(主驱动电 机、润滑油泵电机、减速机、液 压站)、巡线记录、钢丝縄检査 维护记录、固定抱索器或者夹索 器和支索器移位记录、脱挂抱索 器检修记录、拖牵索道抱索器年 度拆检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 救护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 记录、交接班记录。 索道投入使用前建立上述记录 表样,投入使用后有实际记录 |
C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 技术 资料 |
1.4 使用 资料 |
(5)设备技术资料:
(△在用的旧索道,如果设备技 术资料有缺失,应当由使用单位 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但不作 为本项检验结论的否决内容) |
现场査阅自检报 告和使用资料 |
— |
C |
— |
1.5 安全 管理 资料 |
|
现场査阅自检报 告和安全管理资 料 |
C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i 检验方法 |
督验 监检 |
*朋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2 技术 |
(全面检验时,当运行速度和运 载工具数量超过监督检验的数 值时,应当按照监督检验的现场 检验项目实施检验) |
(D査阅设计文 件; ⑵全面检验时 査看监督检验报 与实物进行 对比 |
B |
B |
— | |
3路总工艺 线及体艺 |
浓3.1 钢丝 绳最 大倾 角 |
循环式架空索道钢丝绳最大倾 角不大于45° |
查看设计资刼;稣 定最大倾角所在 工况和支架,在该 支架上相应侧进 行测量_____ |
B |
—— |
— |
3.2 架空 索道 线路 的立 交和 避让 |
运载工具与交叉设施的最小垂 直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⑴距公路路面不小于5m;
于5m;
⑷距果树、林木最高点不小于 1.5m; ⑸距滑雪场雪道面不小于3.5m |
在单侧满载、另一 侧空载时,测量满 载侧任意一个运 我工具最低点与 交叉设施的最小 垂直净空 |
B |
C |
— | |
3.3 缆车 线路 的平 行与 |
⑴线路与公路、道路以及滑雪 斜坡应当不在同一高度上交叉;
|
现场査看和测量 |
B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路总工艺 3线及体艺 ________________ |
3.4 缆车线 路坡度 |
线路坡度发生变化时,相邻的 上下两段坡度的差值不超过± 20% (±11.3°) |
⑴査看线路总 图,确定变坡点所 在位置; (2)在变坡点附近 的上下两段钢轨 线路上,分别任选 3个位置测量钢 轨倾角,取平均值 计算校核 |
B |
— |
— |
3.5 拖牵道 最大坡 度 |
应当满足 GB/T 19401—2003 《客运拖牵索道技术规范》(以 下简称《规范3》)中4.1.1规 定 |
查阅资料,确定最 大坡度所在位置, 在该位置前后选 择3处进行测量, 取最大值进行校 核_______ |
B |
— |
C | |
3.6 拖牵道 横向坡 度 |
上行侧拖牵道的横向坡度应当 满足《规范3》中4.1.2规定(乘 坐雪具的低位拖牵索道除外) |
|
B |
—— |
C | |
淤3.7 拖牵器 横向净 空 |
拖牵器与外侧障碍物净空不小 于1.5m;乘坐雪具(雪圈等)的 边缘与钢丝绳的间距不小于 0.5m |
现场测量 |
B |
—— |
B | |
3.8 拖牵道 宽度 |
上行侧拖牵道的宽度应当满足 《规范3》中4.2.1规定(乘坐 雪具的低位拖牵索道除外) |
根据线路匕目测 情况,择几处进行 测量,取最小值进 行校核 |
B |
— |
B | |
3.9 架空索 道横向 摆动通 过性 |
(1)运载工具向内摆动通过性 应当满足《规范1》中3.1.4.1 规定(△无此项) |
测量运载工具外 形尺寸,乘坐任意 一个运载丄具,测 量其与所有支架 及障碍物间距,取 最小值计算摆动 角 |
B |
—— |
— | |
(2)运载工具向外偏摆时与外 侧障碍物的水平净空应当満足 《规范1》中3.145鹼 |
B |
B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浓3.10 纵向 摆动 通过 性 |
(1)架空索道运载工具的纵向摆 动通过性应当满足《规范1》中 3.1.6规定,同时不得触碰走台、 横担等支架设施 |
⑴乘坐任意一个 运载工具,测量运 载匚具与所有支 架设施、钢丝绳的 间距,取最小值计 算摆动角; ⑵测量往复式索 道站内缓冲装置 最大压缩位置与 运行小车的距离、 客车与车槽后部 的间距、客车(含 吊架)的总高度, 计算摆动角 |
B |
C |
— | |
3路总江艺 3线及体艺 |
⑵拖牵器纵向摆动15% (8.5°) 时,不与任何障碍物(如支架轮 组、保护装置等)刮碰 |
在支架轮组上拉 动任意一个拖牵 器摆动15%.査 看通过情况 |
B |
— |
C | |
(I)两辆客车会车时净空不小于 0.4m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 |
— |
— | |||
3.11 缆车 通过 性 |
⑵敞开式客车和手臂可以伸出 窗外的客车,车厢外壁与障碍物 间的横向净空不小于1.0m;手 臂不能伸出窗外时,车厢外壁与 障碍物间的横向净空不小于 0.5m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现场测最 |
B |
B |
— | |
3.12 架空 索道 离地 最.丿、、 距离 |
运载匸具最大离地高度应当满 足《规范1》中3.1.7.1和3.1.7.2 规定,超过允许高度时,该地段 应当设置沿钢丝绳进行救援的 水平救援设备C线路下力•为斜 坡、峭壁等不利于实施垂直救护 的地形时,最大离地高度为运载 匸具与被救人员可以正常站立 并安全离开的地面之间距离(△ 超过允许高度时.如果使用单位 具备有效救援方法并通过实际 演练验证救护方法可行,则判定 为符合要求) |
在运载工具全线 空载时,乘坐任意 一个运载工具,测 量相关数据(△ 査看近:年内在 该地段进行的救 护演习影像资料 或者检验时在该 地段进行实际救 护演习) |
B |
B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3缩醐H⅜τ艺 |
13空道地小高 3.架索离最距 |
⑴无人通行的地区或者禁止通 行的隔离地带・吊椅离地最小距 离为Im,其他运载T具为2m。 在线路下面允许行人通过的地 段.运载工具离地最小距离为 3m; (2)站口支架与站台附近区域运 载匸具离地最小距离不受限制, 但应当有防止人员穿行的安全 隔离措施; ⑶跨越道路和公用设施的地 段,应当满足本附件3.2的规定 |
在单侧满载、另一 侧空载时,测量满 载侧任意一个运 载工具最低点的 离地最小距离 |
B |
B |
— |
浓3.14 拖牵 器垂 直净 空 |
⑴绳式拖牵器(收冋)与雪面的 垂直净空不小于2.3m; (2)杆式拖牵器在自由状态时不 得触碰雪面,当乘客需要穿过下 行线离开索道时,下行侧拖牵器 与雪面的垂直净空不小于2.3m |
|
B |
— |
B | |
3.15 运行 速度 |
(1)架空索道的运行速度应当满 足《規范1》中3.2规定。缆车 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2 m/s |
测虽:钢丝绳运行 速度 |
B |
B |
— | |
(2)拖牵索道的运行速度应当满 足《规范3》中4.4规定 |
B |
— |
B | |||
3.16 检修 速度 |
架空索道和缆车主驱动装置应 当有0.3m∕s ~ 0.5m∕s的检修速度 (△主驱动或者紧急駆动装置应 当有0∙3m∕s ~ 0.5m∕s的检修速 度C原设计没有紧急驱动、主驱 动装置速度恒定的索道,检验时 ⅛⅛项) |
测量钢丝绳运行 速度 |
B |
C |
— |
缕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富 检验 |
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7空道具隔间 3.架索吊间时 |
|
随机挑选线路上 的吊具,测量间隔 时间,共测3次, 取最小值 |
B |
C |
— | |
3.18 拖牵 器间 距 |
⑴应当满足《规范3》中4.4规 定; (2:有阻尼回收装置的绳式拖牵 器间距不小于拖牵器最大伸出 状态长度;无阻尼回收装置的绳 式及杆式拖牵器间距不小于2 倍拖牵器最大伸出状态长度 |
Ni)随机挑选3个 拖牵器,测量最大 伸出状态长度,取 最大值; ⑵随机挑选一组 (2个)拖牵器,测 量问距,共测3 组,取最小值进行 校核 |
B |
— |
C | |
路总工艺 3线及体艺 |
3.19 夜间 运行 和支 架电 力线 |
电力线___________ |
(1)査看所有照明 装置,测试照明装 置; (2;支架上有电力 线时,测量电力线 输入电压 |
B |
B |
C |
(1)支索器紧固螺栓应当有可靠 的防松措施,拧紧时应当采用力 矩扳手,拧紧力矩应当符合设计 要求____________ |
检查防松措施。査 阅拧紧力矩测试 记录 |
B |
C |
— | ||
3.20 支索 器 |
(2)支索器应当满足《规范1》 中5.12.3和5.12.4规定。托索轮 轮衬磨损应当在正常使用范围 以内 |
(1)査阅使用维护 说明书和移位记 录. (2 j乘坐在客车的 检修平台内査看 轮衬磨损情况以 及车轮通过支索 器的情况 |
B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I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
定期 |
险验 | |
3菠 | ||||||
4 架空 索道 救护 |
※釘 垂直 救护 设备 |
Tl)每条循环式架空索道应配I 备至少2您救护设备,并旦当运 载THtfliJtfe超过15m时,应当 釆用缓降器进行救护往复式架 空景道的缓降器应当存放在车 厢内;
|
查阅资料,现场检 查,测量各种绳索 的长度,按照3.12 项的要求和方法 测量最大离地高 度 |
B |
B |
B |
4.2 水平 救护 设备 |
⑴水平救护设备应当采用独立 的驱动系统或者可自行提供动 力的车辆 |
现场查看 |
B |
— |
— | |
⑵驱动系统应当有防雨措施 驱动系统与基础固定应当有防 松措施; ⑶存放在线路支架上的救护吊 具不得干涉索道正常运行;
|
|
B |
B |
C |
续表
I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苜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4空道护 4架索救 |
4.3 水平 救护 索 |
(1)救护索应当釆用线接触、同 向捻带纤维绳芯的镀锌股捻钢 丝绳C循环式救护索的直径不小 于14mm,卷筒缠绕式救护索的 直径不小于12mm |
查阅设计计算资 料,现场査看和测 量 |
B |
B |
— |
满足《规范1沖10.3.6.1、10.3.6.3 规定____________ |
查阅自检报告和 救护索编接记录 |
C |
C |
— | ||
(4)救护索的表面损伤(断丝、松 丝、松股)不应当达到《规范1》 中4.521、4.5.6的报废规定 |
査阅自检报告 (自检时,以低于 0.5m∕s的速度目 测钢丝绳一周) |
C |
C |
C | ||
(5)循环式救护索应当始终在承 载索或者运载索上方,不得与承 载索、牵引索、运载索或者支架 上的设施擦碰 |
装置和救护演习 时目测_____ |
B |
B |
C | ||
4.4 救援 通道 |
沿线路应当设有便道,便于被营 救人员返回站房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
※心 救护 演习 |
(1)救护演习应当符合救援预案 的内容要求,演习过程中,救护 人员应当正确使用救护设备,并 能确保被救人员和自身的安全; ⑵垂直救护演习: 在线路中任选一处进行演习; (3)水平救护演习: 监督检验时,应当全程试验水平 救护,并且每一水平救护区段应 当分别进行救护演习;定期检验 时,对于线路中有多处水平救护 装置的索道.如果水平救护装置 的结构型式和救护原理相同.可 以任选一处进行救护演习; |
⑴循环式架空索 道选择2个~3个 吊具,每个吊具中 乘坐1名~2名演 习人员;双线往复 式架空索道客车 内(对于车组往复 式,则一组客车的 每个车厢内)乘坐 2名~3名演习人 员; (2)检査整个救护 过程;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监检 |
定期检验 | ||
全而 |
年度 | |||||
4 架空 索道 救护 |
※心 救护 演习 |
(4)滑宵用架空索道应当在每个 雪季开始前进行一次救护演习 |
(3)定期检验时, 使用单位在检验 周期内的救护演 习记录可以代替 实际演习 |
B |
B |
B |
载、载、引、衡禁 承索运索牵索平夢 |
5.1 钢丝 绳状 态和 无损 检测 |
※⑴钢幺纟绳表面的损伤(断丝、 松丝、松股)不应当达到《规范 1》中 4.521、4.5.6、4.5.8 的报 废规定(接头的绳股插入部位按 照本附件5.7的要求进行检验) |
查阅自检报告 (自检时,以低于 0.5m∕s的速度目 測钢丝绳一周) |
C |
C |
C |
|
査阅自检报告和 无损检测报告 |
— |
C |
C | ||
.2载串立 5承索伫 |
承载索应当根据使用情况适时 串位,最长不得超过12年。串 位长度不小于接触区域长度加 3m,串位部分应当进行无损检 测______________ |
査阅自检报告、串 位记录和无损检 测报告 |
—— |
C |
— | |
3壁与固缠⅛ 5度索锚筒乌 |
⑴应当满足《规范1》中4.3.5.1 和4.3.5.3规定______________ |
现场查看 |
B |
C |
— | |
(2)承载索应当至少用3副夹块 锚固在支座上,其中2副匸作, 1副备用。工作夹块和备用夹块 之间应当留有5mm的观察缝 |
现场査看和测量 |
B |
C |
C | ||
5.4 承载 索余 绳放 置 |
余绳应当放置在与锚固筒相当 的圆筒或者线盘上,并缠绕整齐 |
现场查看 |
B |
C |
C | |
5丝接数和距 5钢绳头量间 |
新建架空索道和高位拖牵索道 的运载索以及编成一根连续环 线的牵引索最多允许有两个编 接接头,使用中出现损伤需要局 部更换时最多允许有3个编接 接头,相邻两个接头编接末端的 间距不小于300OdOftlM牵引索、 平衡索采用连接套简或者导绕 卷筒等末端固定方式与运载工 具连接,则牵引索、平衡索不得 有编接接头 |
査阅自检报告和 编接记录 |
C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旅 |
监督 检验 |
检验 | ||
全面 | ||||||
5 索、 运载 索、 牵引 索、 平衡 索 |
5.6 钢丝 绳编 接 |
(1)被编接的两段钢丝绳应当满 足《规范1沖103.6.1和10.3.6.3 |
査阅自检报告、合 格证和编接记录 |
C |
C |
C |
(2)低位拖牵索道运载索可以采 取编接方式以外的其他连接形 式,但接头应当牢固,并且不影 响索道的正常运行 |
现场査看 |
B |
—— |
C | ||
5.7 钢丝 绳接 头状 态和 直径 増大 量 |
|
⑴目测接头的绳 股插入部位; (2)在非编接区域 (与编接部位之间 的距离大于编接 长度的1倍以上) 任选1个测量点, 用游标卡尺在测 量点3个方向上 各测量一个直径, 取平均值即为钢 丝绳的实际直径 CD1); ⑶用游标卡尺对 接头的每个绳股 插入点3个方向 进行测量,取3 个方向测量值的 最大值(R);
|
B |
B |
B | |
6 线路 设施 |
6.1 支架 防腐 |
支架不应当有严重锈蚀,有可能 积水的部位应当设有排水孔 |
目测(自检和监督 检验时检査所有 支架。定期检验时 任意抽査全线支 架的1/3,下同) |
B |
B |
C |
续表
检验项冃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
定期 |
佥捻 | |
检验 |
全而 |
年度 | ||||
6路施 6 绑Ii⅜J |
I 6.2 I 架空 索道I 支架 装备 |
|
在支架上査看 |
B |
I |
— |
(3)检修平台应当设有防滑 施.安装牢固,周围有护栏并目. 使于维修操作________ |
B |
C |
— | |||
一 3组座向置 6.伦Z ⅛装 |
高位拖牵索道可调节钢丝绳高 度的支架应当设有导向装置,轮 组支座可以沿导而装置上下移 动 |
现场査看 |
B |
'— 一 |
— | |
6.4 支架 连接 |
主要受力连接螺栓(托压索轮组 支座拉杆螺栓和侧面调节螺栓、 支架立柱法%连接螺栓、走台与 支架塔头连接螺栓)应当紧固, 有防松措施,强度等级不小于 8.8级.法兰连接紧密 |
(】)査有螺栓端头 的性能等级标记 和防松措施•査看 螺栓是否紧固; (2)支架立柱法兰 和连接螺栓允许 抽检 |
13 |
B |
C | |
6.5 支架 防护 |
(1)架空索道支架爬梯应当满足 《规范1》中7.2.8.1规定(△滑 沔.用架空索道无此项) |
査阅设计资料,现 场查看和测量相 应数据 |
B |
B | ||
Wl)拖牵索道高度超过4m的支 架应当有固定爬梯,并装设丄 作平台,爬梯不得与滑'*者刮碰 |
B |
—— |
— | |||
(3)运宗滑雪者的循环式架空索 道和拖奉索道支架底部应当有 防止滑雪者碰伤的软质护套;运 送滑‘泞者的循环式吊椅索道爬 梯和护圏的适当位置应当设有 防滑听板插入装置 |
现场查看 |
B |
B |
B | ||
6.6 鞍座 衬垫 |
|
在支架上査看 |
;B J________________ |
B |
C |
续表
检验项S |
I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 ∙ Ifrt 止畑蚀担 | ||
全面 |
年度 | |||||
6 线路 设施 |
※的 鞍座 端部 |
鞍座端部应当为圆弧,在重载车 驶近鞍座端部时,承载索下部与 鞍座端部间距不小于20mm |
在支架上査看和 测量数据 |
B |
B |
— |
6.8 客车 通过 性 |
往复式架空索道客车在鞍座上 的通过性应当满足《规范1》中 721.5、721.6 规定 |
⑴査阅相关设计 资料; (2)当满载客车运 行到支架上时,触 发制动按钮,查看 客车摆动时通过 支架情况 |
D |
B |
—— | |
6.9 基础 |
(1)外露表面无开裂现象 |
现场查看 |
B |
C |
C | |
(2)架空索道和拖牵索道支架基 础结构设计要求进行二次灌浆 时,灌浆层应当密实平整 |
现场查看 |
B |
C |
—— | ||
(3)架空索道和缆车的基础顶面 应当高出地面30Omm以上,基 础周围排水护坡措施齐全 |
测量基础顶面与 地面的距离,现场 査看 |
B |
C |
C | ||
(4)缆车轨道的道床上无杂物, 有可能积水的部位应当设有排 林 ____ |
现场査看 |
B |
B |
C | ||
6.10 螺栓 |
地脚螺栓应当紧固,有防松防锈 措施 |
现场查看 |
B |
B |
C | |
11压轮构 6.托索结 |
⑴应当在托压索轮外侧、两个 成组的轮子之间安装捕捉器;整 个托压索轮组两端应当在内侧 安装挡绳板; ⑵十轮以上(含十轮)的托压索 轮组除两端应当安装挡绳板外, 整个轮组中间应当至少安装1 处挡绳板(△无此项)______ |
在支架上查看 |
B |
B |
— | |
引索末端连接套筒通过,客车通 过后,牵引索应当能自动落在托 压索轮槽内_________ |
在支架上测蛍,査 看托压索轮及客 车通过情况 |
B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6 线路 设施 |
12压轮装 &托索安 |
平衡臂能自由摆动______ |
在支架上查看 |
B |
B |
C |
(3)托压索轮组绳槽中心线应当 与钢丝绳中心线吻合_____ |
B |
C |
— | |||
一|3压轮动 6.托索转 |
⑴托压索轮转动灵活,无异响; ⑵侧板不能滑动,钢丝绳不能 刮蹭侧板; (3)轮衬无开裂或者异常磨损 |
_ 在支架上査看 |
B |
B |
C | |
一14动位賞 一6.自复装 |
双线往复式单承载索道鞍座托 索轮组应当设有牵引索自动复 位装置 |
现场日测 |
B |
— |
— | |
15索护关 &脱保开 |
(D循环式架空索道和高位拖牵 索道每个支架上脱索保护开关 的数量应当满足《规范1》中 723.5规定;
|
(1)在支架上查 看; ⑵检验员在全 线路任意打断1 个~2个保护开 关的破断部分, 查看脆断性; ⑶自检时应当 查看所有U型针 是否有严重锈蚀 |
B |
B |
C | |
16距轨® &索和焼 |
(1)架空索道同一支架索轮组两 端索距偏差不大于轮组长度的 2/1000(变索距的支架除外); ⑵缆车的轨距与设计值的偏差 不大于士 3mm |
(1)在支架X.测 量两端索距; ⑵沿缆车线路 每隔一段距离测 量轨距,全线任 意抽查至少10处 轨距_____ |
B |
B |
C | |
17架雷地 &支防接 |
支架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30。 |
査阅自检报告和 测量记录 |
C |
C |
C | |
6.18 钢轨 |
20人以下车厢的缆车采用的钢 轨型号不小于24kg∕m0 20人以 上车厢的缆车采用的钢轨型号 不小于30kg∕mo同…线路应当 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
査阅自检报告和 钢轨合格证 |
C |
—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6 线路 |
19详路療轮 6.缆线托r |
(1)线路托索轮的间距应当保证 钢丝绳在缆车正常运行时不会 M⅛____________ |
在线路上査看 |
B |
C |
— |
(2)托索轮应当装有弹性衬垫, 轮衬无开裂或者异常磨损(△托 索轮原设计没有弹性衬垫时,轮 体不得有异常磨损) |
现场查看 |
B |
B |
B | ||
淤(3)对于凹陷路段,钢丝绳应 当贴紧托索轮 |
在偏载制动时查 看 |
B |
— |
— | ||
6.20 捕捉 器 |
缆车线路的凹曲线段和水平曲 线段应当设置绳索捕捉装置 |
査阅设计资料,现 场查看 |
B |
C |
— | |
6.21 缆车 线路 转向 轮 |
⑴当钢丝绳的弯折角小于17.2° (0.3弧度)时,站口转向轮直径 不小于40倍钢丝绳直径;当弯 折角超过17.2° (0.3弧度)时,站 口转向轮直径不小于60倍钢丝 绳直径; 。)港日码头缆车的站口转向轮 和客车底部转向轮直径不小于 40倍钢丝绳直径 |
査阅资料,现场测 量 |
B |
— |
— | |
622 缆车 线路 检修 通道 |
沿缆车线路的外侧(包括桥梁和 隧道内)应当设有检修通道,通 道宽度不小于0.6m ,坡度在 15% (8.5°)以上或者离地净高 在Im以上时,应当沿边缘装设 栏杆 |
现场测量和查看 |
B |
C |
C | |
6.23 缆车 检修 坑 |
处车站内或者线路上应当设置 维护保养的检修坑,检修坑深度 应当便于维修人员直立工作,检 修坑内应当设置维修闭锁开关 |
现场检査 |
B |
C |
— | |
7房驱迂设备 7站和动回备 |
7.1 防雷 接地 |
站房和站内金属构件的防雷接 地电阻不大于5 Q (低位拖牵索 道除外)_____________ |
在每个站房内进 行测量 |
B |
B |
C |
7.2 站内 安全 性 |
站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钢丝 绳应当有必要的防护、隔离措 施,防止危及乘客和工作人员的 安全;非公共通行的区域应Wi 隔离措施,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
目测 |
B |
B |
B |
续表
I 检验项目I |
检验内容与妥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7房驱迂设斎 7站和动冋备 |
7.3 司机 室要 求 |
⑴司机室应当设置在能观察到 运载工具进出站的位置;在控制 台处、司机应当能监视索道全线 路或者部分线路的运行情况 |
现场査看 |
B |
C |
— |
— (2)室内噪音不大于SOdB(A) |
一在关好l'j窗和室 内人员安静时测 ㈣音___ |
B |
C |
C | ||
7.4 电源 及备 用动 ʌ 7.5 站台 |
架空索道和需要设置紧急駆.动 的缆车应当有两套独立的电源 供电,备用动力可采用第二套电 源、柴油发电机组或者内燃机。 备用动力系统应当匸作正常 |
备用动力带动蚓 急骤动装置,做重 上空下起动试验. 并且至少运行 5m虬年度检验只 在空载下做起动 i⅜⅛_________ |
B |
B |
B | |
固定抱索器架宕索道的站台於 度(指站台上允许乘客上车的位 置到禁止乘客上车的位置之间 的距离)应当满足《规范I》中 6.2.2.1规定;中间站单侧同时上 卜•车时,站台长度不小于1.8倍 的上述规定长度值 |
测量站台长度 |
_ B |
C |
—— | ||
6厶rɪ空 Z站彳 |
脱挂抱索器架空索道的站台净 空应当满足《规范1》中623.1 规定 |
现场测量净空 |
B |
C |
— | |
7.7 下车 区 |
运送穿雪板滑雪者的循环式吊 椅索道的下车区应当满足《规范 1》中 6.224、6.2.2.6 和 6.23.3 规定 |
现场查看、测量相 关数据 |
B |
B |
C | |
7.8 下车 段长 度 |
拖牵索道下车段长度应当満足 《规范3》中4.7.2规定。乘坐 雪具的低位拖牵索道下车段长 度不小于3m |
现场测段 |
B |
— |
C | |
7.9 站台 高度 |
固定抱索器架空索道站台的I: F车位置处,空载吊椅座位面离 地高度应当在40Omm ~ 600mm 之间当吊具超载50%时,吊 麓和吊厢的底部、吊椅的脚蹬不 得触碰地面或者雪面 |
(1)空载时,双函 椅前边缘中间位 置测最离地高度; ⑵吊貝•模拟超载 50%在站内运行, 查看底部或者脚 蹬是否碰地而或 者雪面 |
B |
B |
— |
续表
检验项口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II*叔 IUX』 检验 |
定如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7 备 |
10复索和车台 7往式道缆站 |
⑴站台周围边缘应当设高度不 小于Im的护栏; (2)客车离站后,站台上下车处 的护栏应当封闭。上、下车通道 未设隔离设施的车槽两侧站台 不得作为候车区; ⑶站台边缘与客车之间的间隙 不大于50mm;
|
(1)在站台上査 看和测量数据; ⑵测量客车长 度、缓冲装置最 大压缩量、客车 (含吊架)的总高 度,计算校核往 复式索道站台车 槽长度; (3)在客车空载 和满载情况下, 分别测量车内地 板距站台地面的 距离 |
B |
C |
— |
7.11 缓冲 器 |
双线往复式架空索道和缆车站 内絞路运行轨道的末端应当装 设缓冲器 |
査阅自检报告 |
C |
C |
— | |
7.12 上车 皮带 |
固定抱索器吊椅索道上车区装 设上车皮带时,应当满足《规范 1》中6.225规定__________ |
现场查看、测量 |
B |
C |
—— | |
7.13 吊具 进站 |
I循环式吊篮、吊厢索道,站内应 当设防止吊具横向摆动的导轨。 吊具在横向摆动20% (11.3°)进 站时,应当能顺利平稳进入导轨 |
慢速开动索道, 使吊具摆动 20%,查看吊具进 站情况____ |
B |
C |
—— | |
淤7.14 站口 防护 网 |
站台站口距乘客可能跌落的最 低处超过Im时,进出站两侧均 应当装设防护网;防护网伸出长 度不小于2m,并结实牢固 |
面场测員,用不 小于500N的重 物抛向防护网, 査看是否结实牢 固________ |
B |
B |
B | |
7.15 驱动 迂回 轮 |
(I)驱动辻回轮应当设有大轮位 置检测开关和断轴时接住大轮 防止钢丝绳及大轮飞出的装置 (△至少应当有大轮位置检测开 关); |
现场査看 |
B |
——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监检 |
定期检段 | ||
全面 |
年度 | |||||
I 7 站房 和驱 动迂 回设 备 |
7.15 驱动 迂回 轮 |
(2)固定抱索器架空索道的驱动 轮和迂回轮、往复式架空索道和 缆车水平布置的驱动轮和迂回 轮应当有防止钢丝绳滑出轮槽 飞出的装置 |
现场査看 |
B |
— |
— |
(3)运转无异常噪音,轮衬完整 |
现场査看,在W 同速度下听运转 噪音______ |
B |
B |
B | ||
(4)螺栓无松动,闸盘无显著变 形______________ |
査阅自检报告 |
C |
C |
C | ||
7.16 缆车 驱动 卷筒 |
|
现场査看和测量 |
B |
B |
B | |
7.17 双牵 引驱 动机 |
⑴双牵引往复式架空索道的驱 动机应当有调绳机构和差动机 构(机械差动或者电气同步装 置);运行速度不大于3m∕s的小 型双牵引索道,可以不设差动机 构; (2)客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应当左 右摇摆 |
在机房内查看。 客车运行中观察 '客车摇摆情况 |
B |
C |
•— | |
浓7.18 驱动 轮防 滑 |
在重上空下起动和重下空上紧 急制动时,驱动轮不应当打滑 |
在索道偏载起、 制动吋,目测钢 丝绳在驱动轮上 是否打滑 |
B |
C |
—— |
2K
续表
检验项B |
检驳内容与要求 |
检验力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7 站房 和驱 动迂 回设 备 |
7.19 电机 |
⑴主驱动电机工作中,夕卜壳温 度应当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 求; (2)电机运转无异常噪音,鼓风 机转向正确,过滤罩完好并保持 清洁 |
|
B |
C |
C |
7.20 制动 器 |
(1)架空索道和缆车的制动器应 当满足《规范1》中5.1.7.1和 5.1.7.5规定,在索道正向和反向 运行时制动动作应当相同 |
查阅设计资料, 负荷试验时査看 |
B |
— |
—— | |
(2)制动器的制动块及刹车面上 无汕污和水。制动力应当通过弹 簧力或者重力产生,力的传递应 当为机械式,制动力应当均匀地 分布在制动块上,开闸间隙均匀 |
索道运行中打开 和闭合工作制动 器、安全制动器, 査看动作情况 |
B |
B |
B | ||
(3)架空索道和缆车的工作制动 器和安全制动器均应当设有闸 打开指示开关C索道运行过程 中,指示开关被触发时,闸应当 关闭,索道能自动停车 |
触发闸打开指示 开关,做模拟试 验 |
B |
B |
B | ||
(4)安全制动器应当满足《规范 1》中 5.1.7.9 和 5.1.7.10 规定(△ 安全制动器允许不设强制制动 器下闸的手动操作方式) |
现场查看制动器 的安装位置.试 验手动操作方式 |
B |
B |
C | ||
7.21 防倒 转装 置 |
拖牵索道防倒转装置应当满足 《规范3》中5.5规定 |
査阅自检报告 |
C |
— |
C | |
7.22 制动 液压 站 |
|
(1)查阅油箱外 壳温度监控记 录; ⑵检查油箱和 供油管路,做紧 急停车试验,观 察液压站工作情 况;_________ |
B |
B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I 检g佥 |
定期检验 | ||
全而 |
年度 | |||||
7房驱辻设备 站和动I!■■!K |
7.22 制动 液压 站 |
__ (5)在低温地区(零度以下)「作 时.制动液圧系统应当有防冻措 施 |
-⑶模拟试验油 压上下限控制功 能; ⑷试验手动泵;i ⑸查有防冻措 施_______ |
B |
B _ |
C |
7.23 减速 机 |
(4)外循环式润滑油路应当仃安 全保护(紧急駆动装置设有单独 的减速机时,主驱动和紧急驱动 的减速机应当分别设置润滑保 护);当润滑油的油压或者流量 超过上下限时,釆用主驱动装置 运行的索道应当停车,采用紧急 驱动装置运行的索道应当能发 出报警信号 |
(1)査阅大修讪 录、减速机润滑 油更换记录、主 减速机和油泵电 机外売温度监控 记录,并核对使 用维护说明书对 各项的要求; ⑵査看汕虽、在 索道运行和紧急 驱动装置试验时 分别观察i三减速 机和紧急驱动减 速机运转情况, 并分别触发润滑 油保护上下限开 关,做模拟试验; ⑶查看防冻措 施_______ |
B |
B |
C | |
8减器推机 8加速与车 |
8.1 传动 皮带 |
传动皮带张紧适度,不打滑 |
|
B |
C | |
8.2 轮胎 |
轮胎气压在规定范围内,磨损正 常,转动平稳,无异常噪音,安 装位置正确一运街中轮胎和抱索 器摩擦板之间不打滑 _ |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而 |
年度 | |||||
8减器推 8加速与车 |
8.3 加减 速装 置和 推车 机 |
脱挂抱索器架空索道、缆车的加 减速装置和推乍t/儀转平稳,无 异常噪音吊具或者客乍在站内 运行平稳、无界常摆动 |
现场査看 |
B |
B |
C |
8.4 取速 轮 |
传动皮带在取速轮上不打滑.轮 衬磨损无异常 |
现场查看 |
B 一- |
T |
C | |
8.5 电磁 离合 |
电磁离合器闭合、释放正常 |
现场查看 |
1 B |
π C |
C | |
8.6 吊具 进出 站 |
抱索器与运载索的脱开和挂结 动作应当平稳.不应当有异常噪 音,吊具前后、左右摆动无异常・ 运行平稳 |
在最大运行速I曰 时目测脱升和挂 结动作.观察吊 其运行摆动悄况 |
B |
C |
—— | |
9库备轨及岔 9车和用道道 |
车库 |
-(i)脱挂抱索器架空索道应当设 有可以容下全部吊具的永久性 独'7.车峰(滑雪索道允许将吊椅 收容在站台内),车库应当有顶 棚,并且有适当的检修空间和检 修平台; (2)吊且过道岔和在车摩轨道h 运行时应当平稳,不应当自动溜 车______________ |
|
B |
C | |
9.2 站内 备用 轨道 |
未设永久性独立车库的站台,应 当设有能临时停放吊具的备用 轨道 |
现场查看 |
B |
B |
— | |
9.3 道岔 |
道岔动作灵活,换轨定位准确 |
扳动道岔.査看 动作情况和定位 情况 |
B |
C |
C | |
O锤紧统 1重张系 |
0.1紧状S Io张索总 |
※(口钢丝绳表面可冃测到的损 伤(断丝、松丝、松股)不应当达 到《规范1》中4.5.2.1、4.5.3.5、 4.5.6.3、4.5.8的报废规定; (2)固定和脱挂抱索器架空索 道、缆车、拖帷索道的张紧索每 使用两年应当串位一次 |
查阅自检报告、 串位记录 |
C |
C |
C |
续表
检验项冃 |
检验内容勺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一监检 |
定期 全面 | |||||||
10.2 张紧 |
(1)张紧索端部采用金属锥形套 简固定时,张紧索在套筒出口处 不得受弯曲载荷; 淤(2)张紧索与承载索连接时, 应当有二次保护装置及防止自 行旋转的安全装置; (3)采用U型绳卡固定时,螺栓 螺母应当在主绳侧,绳卡间距不 应当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 卡数最不少于下表规定: |
(1)现场查看; ⑵目测U型绳 卡数量和固定情 况,测量U型绳 卡间距; (3)目测卷筒上 钢丝绳和钢绳卡 情况,检査防松 措施。査阅拧紧 力矩测试记录 | |||||||||
索末 端固 定 |
钢丝绳 直径 (mm) |
W 19 |
19 32 |
32 38 |
38 44 |
44 60 |
B |
B |
B | ||
绳卡数 最(个) |
3 |
4 |
5 |
6 |
7 | ||||||
O锤紧统 1重张系 |
(4)采用卷筒固定连接时,卷筒 上的钢丝绳至少缠绕5圈并不 得锈蚀,末端应当用2个以上钢 绳卡固定且彼此间距不小于 ]0mm;绳卡螺栓应当紧固,拧 紧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 ||||||||||
10.3 二次 保护 装置 |
重锤张紧系统应当设有防止张 紧索松脱、张紧小车飞出的二次 保护装置 |
现场查看 |
B |
C |
C | ||||||
10.4 重锤 重量 |
架空索道和缆车重锤重量与设 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 %,拖牵 索道不大于±5%_______ |
査阅自检报告和 重锤安装检査记 录_______ |
C |
C |
— | ||||||
15锤动重井 10重运和锤 |
⑴导向装置应当保证张紧重锤 上下运动自如,不会脱轨或者卡 住; (2)重锤井不应当有积水、杂物 |
(1)开动卷扬机 或者在索道运行 中,检查重锤升 降情况; ⑵查看重锤井 情况 |
B |
C |
C | ||||||
10.6 阻车 器 |
张紧小车前后行程端点前应当 设置加装弾性缓冲器的阻车器, 阻车器应当结构牢固,并能防止 张紧小车与其他设施发生干涉 |
现场査看 |
B |
B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0 重锤 张紧 系统 |
10.7 张紧 小车 倾角 |
拖牵索道张紧小车允许的最大 纵向倾斜角为6。 |
现场测量 |
B |
—— |
—— |
10.8 行程 标尺 和限 位开 关 |
⑴张紧小车和张紧重锤应当 设有指针,相应固定机架应当 设有标尺;
|
现场査看 |
B |
B |
C | |
10.9 绞车 |
以及张紧索在卷筒上的末端固 定都不得松动,张紧索缠绕整 齐_____________ |
|
B |
B |
C | |
10.10 滚子 链 |
滚子链应当运行平稳,转动自 如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
10.11 承载 索与 重锤 筒缠 绕 |
|
现场査看和测量 |
B |
C |
C | |
10.12 阻尼 缓冲 装置 |
重锤行程大、牵引索跳动大的 双线往复式索道,应当设置阻 尼缓冲装置阻尼缓冲装置的 阻尼力应当能调整 |
现场查看缓冲装 置,在运行中和 制动过程中观察 重锤运动和牵引 索跳动情况 |
B |
C |
— |
续表
检洗顶口 |
4人初入 f÷l 初V FjTrrr JV |
l√<∏A } ɔ {• [业钮刀〈厶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压紧统 一 1液招系 |
J紧压 n张油 |
张紧油压应当控制在理论设计 油压范围以内 |
査阅设计说明书 或者使用维护说 明书,查看张紧液 压站油压表显示 的压力 |
B |
B |
C |
11.2 油缸 |
油缸运动向如,连接牢固,无渗 漏现象和卡阻________ |
现场观察油缸,做 油缸伸缩试验 |
B |
C |
C | |
11.3 张紧 液压 站 |
时,张紧液压系统应当有防冻措 施_____________ |
⑶试弱手动泵; (4)査看防冻措施 |
B |
B |
C | |
.4程尺限开关 11行标和位关 |
⑴张紧小车应当设有指针.相 应固定机架应当设有标尺; (2)张紧油缸的行程极限位置应 当设有限位开关,开关安装牢 固; ⑶张紧小车上的触发装置应当 能够触碰到限位开关 |
现场查看 |
B |
B |
C | |
11.5 张紧 力控 制 |
(D应当设置油缸张紧力或者系 统油压控制功能。当张紧力或者 系统油压达到设计停车上下限 (对于固定抱索器架空索道,上 限不大于】.1倍的额定张紧力或 者系统油压;下限不小于0.9倍 的额定张紧力或者系统油压)时 应当能自动停车; (2)当架空索道油泵启动后,张 紧力或者系统油压达到额定值 时停止泵油;张紧力或者系统油 压达到设计调整上下限(对于固 定抱索器架空索道,上限不大于 1.05倍的额定张紧力或者系统 油压;下限不小于0.95倍的额 定张紧力或者系统油压)时应当 能上限泄油、下限补油(△原设 讨-没有上限泄油功能时,对上限 泄油功能不作要求)______ |
查阅液压原理图, 模拟试验油压上 下限控制功能 |
B |
B |
C |
续表
1 检验项目I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2 /臓 索双 端锚 間 |
12J 可测 可调 装置 |
应当満足《规范1》中5.4.1规' 定 I |
现场査看•做模 拟试验 |
B |
B |
— |
≪12.2 夹块 式双 重锚 K装 置 |
央块式双重锚固装置应当有两 组央块,一组T作,另一组备用, 两组夹块之间的观察缝不小于 5mm |
现场査看,测量 |
B |
C __ |
C | |
12.3 液压 调整 装置 |
液压调整装置应当工作正常.无 渗漏现象 千斤顶运动自如,无 卡阻现象 |
启动液压站电 机.给千斤顶打 压和泄压,观察 液压站和千斤顶 工作情况____ |
B |
C _ |
C | |
— 13 抱索 器、 拖牵 器和 吊具 |
※⑴ 抱索 器、夹 索器 防滑 力 |
(I)架空索道固定抱索器和脱挂 抱索器防滑力应当满足《规范 丨》中8.3.1、8.3.2和8.3.3规定 |
査阅资料.现场 任意抽取2个~3 个抱索器进行测 量_______ |
_ B |
B |
C |
(2)无客车制动器往复式索道客 乍上所有夹索器防滑力之和不 小于4倍车辆最大下滑力 |
查阅自检报告。 (自检时,任意抽 取一个客车,对 我上所有夹索器 进行测量,并计 算校核) |
C |
— |
— | ||
(3)拖牵索道抱索器防滑力不小 F2倍最大下滑力 |
査阅资料.现场 任意抽取2个〜3 个抱索器进行测 ⅜_______ |
B |
丄 |
C | ||
(4)固定抱索器、夹索器紧固螺 怜的拧紧力矩应当满足设计要 求 |
话阅自检报告和 拧紧力矩测试记 录 |
C |
C |
C | ||
13.2 抱索 器、夹 索器 移位 |
(1)架空索道和拖牵索道固定抱 索器的移位应当分别满足《规范 1》屮12.3.4和《规范3》中7.2.6 规定,移位时间应当符合使用维 护说明书的规定; |
查阅自检报告、 抱索器或者夹索 器移位记录 |
—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3 抱索 器、 拖牵 器和 吊具 |
13.2 抱索 器、夹 索器 移位 |
|
查阅自检报告、 抱索器或者夹索 器移位记录 |
—— |
C |
C |
13.3 抱索 器的 拆检 |
拖牵索道的抱索器每年应当进 行一次拆检 |
査阅自检报告和 抱索器年度拆检 记录 |
— |
—— |
C | |
13.4 夹索 器固 定 |
无客车制动器往复式索道和缆 车夹索器在牵引索上的位置应 当分别满足《规范1》中12.3.5.7 和《规范2》中1223.7规定 |
查阅自检报吿 |
C |
C |
C | |
13.5 抱索 器、夹 索器 无损 检测 |
全部抱索器或者夹索器应当在 使用3000h或者2年后进行首次 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的零件清单 应当满足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 求。此后每3年全部无损检测一 次。当使用期达到10年时,固 定抱索器应当每年、脱挂抱索器 和夹索器应当每2年全部无损 检测一次。使用达到15年时应 当予以更换。无损检测应当采用 磁粉检测法,并符合JB/T 4730 中的∏级要求。无损检测人员应 当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相 I美资格_______________ |
査阅自检报告、 无损检测报告、 无损检测人员资 格 |
— |
C |
C | |
13.6 抱索 器、夹 索器 结构 |
(1)抱索器各部件完好无异常; 导向翼不应当有开裂、安装松动 和变形等现象;锁紧螺母紧固无 松动____________ |
任意抽取2个~3 个抱索器或者夹 索器查看 |
B |
C |
C | |
(2)抱索器、夹索器钳口端部内 外不允许有棱角 |
B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3 抱索 器、 拖牵 器和 吊具 |
淤13.7 拖牵 器回 收装 置 |
从最大伸长位置收回时,拖牵器 不应当伤害乘客,或者与运载 索、支架轮组等其他设备发生刮 碰 |
任意抽取2个〜3 个拖牵器拉到最 大伸长后松开, 检査回收情况 |
B |
— |
B |
13.8 吊椅 |
^? 1)护栏可由乘客方便地抬起并 且在完全抬起后不会自行下落;
|
任意抽取2个~3 个吊椅进行查看 |
B |
C |
— | |
13.9 吊椅 外罩 |
吊椅设有外罩时,外罩与护栏应 当能分别动作,打开护栏前应当 先打开外軍;空吊椅出站时外罩 应当能强制关闭并锁紧;外罩可 由乘客方便地操作而不受到伤 害(挤压和剪伤) |
任意抽取2个~3 个吊椅外罩进行 查看 |
B |
C |
— | |
13.10 吊篮 |
⑴吊篮门不能由于撞击而自动 开启;
|
任意抽取2个~3 个吊篮进行查看 和相关数据测量 |
B |
C |
— | |
13.11 吊厢 |
⑴应当满足《规范1》中8.6.4 和8.6.5规定;
|
任意抽取2个~3 个吊厢进行査看 |
B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3 抱索 器、 拖牵 器和 吊具 |
13.12 吊架 |
|
任意抽取2个~3 个吊架进行查 看C检査螺栓端 头的性能等级标 记、防松、减震 措施 |
B |
B |
— |
13.13 吊架 和拖 牵器 的通 过性 |
⑴拖牵器横向摆动35%(19.3°) 时,不碰捕捉器,可以顺利通过 托压索轮组 |
任意抽取2个~3 个支架,拖牵器 横向摆动35% 时,检査抱索器 通过托压索轮组 情况 |
B |
— |
— | |
(2)单线循环式架空索道,吊架 和抱索器在托压索轮组和捕捉 器处的通过性应当满足《规范 1》中8.3.6规定 |
査阅自检报告 (自检时,分别在 倾角最大和最小 的托索支架以及 任意一个压索支 架上,将空载吊 具向内或者向外 偏摆,当吊架或 者抱索器触碰捕 捉器时,测量摆 动角。对于脉动 循环车组式或者 脱挂抱索器架空 索道,如果在线 路上无法人工将 吊具偏摆时,可 以测最吊架或者 抱索器与捕捉器 间净空尺寸,计 算摆动角) |
C |
C |
— |
续表
:I1 I |
检照内容与要求 |
"""""""" 检验方法 |
督邕 监检 |
定期检验 全而I年度 | ||
3索 '牵和具 一 —抱器捆器吊 |
13J4 检修 吊具 |
(1)单线循环式架空索道应当配 备检修吊具,吊具容量不小于2 人封闭式检修吊具的顶部应当 设置直径不小F 0.6m的人孔. 敞开式检修吊貝.应当满足本附 件13.10的要•求-吊具内和吊架 hl应当设有爬梯; ⑵检修吊具向内、向外和纵向 摆动35%时.线路通过性满足 本附件3.9、3.10和13.13的要 求(△没有配备检修吊具的在用 旧索道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原 设计、制造单位予以解决,但不 作为本项检验结论的否决内容) |
査阅自检报吿 |
C _ |
C _____ |
— |
4线复架索、车车 1双往式空道缆客 一 ,, ‘ — i |
14.1 车厢 门 |
应当满足《规范I》中8.8.1.8.83 和 8.8.4 ⅛⅛ |
现场试验门锁机 构 |
B |
C _ |
- |
一 14.2 白动 门 |
⑴自动门的边框上应当装有软 边,不得有卡死现象。当门夹住 乘客或者异物导致未关到位时, 系统应当能报警.索道无法起 动; (2)当自动装置失灵时,门应当 能手动开启 |
试验自动门开关 机构,模拟门将 人夹住,关门未 到位,査看系统 报警和起动情况 |
_ B |
C |
— | |
14.3 车窗 |
车窗上应当装设防护栏杆或者 防玻璃坠落装置,车窗开启的宽 度不大于0.2m |
现场查看 |
B |
C |
— | |
14.4 客车 内部 设置 |
⑴车厢内应当装设必要的通风 设施保证通风良好;
|
现场査看 |
B _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督验 一蜡检一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4 往复 式架 空索 道、 缆车 客车 |
14.5 客车 钠 |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14.6 救护 设置 |
|
(1)开启人孔,测 量人孔大小; ⑵打开端部门或 者活动窗进行査 看 |
B |
C |
— | |
(3)垂直救护时,车组往复式索 道每个车厢都应当单独配备缓 降器____________ |
査看每个车厢缓 降器的配置 |
B |
C |
C | ||
(4)缆车车厢地板距地高度超过 0.5m时,应当设置救护梯。线 路长度超过IOoOm时,救护梯 应当存放在车厢内______ |
测量距地高度,现 场查看救护梯 |
B |
C |
— | ||
14.7 乘务 员 |
车厢定员超过15人时应当设乘 务员。车组式索道,每组车应当 有1名乘务员,乘务员应当能方 便地打开人孔进入另外的车厢 |
由乘务员打开人 孑L,进入另外的车 厢 |
B |
C |
—— | |
14.8 吊架 和减 摆器 |
⑴应当满足《规范1)中8.9.3 和8.9.4规定; (2)车厢在匀速运行时应当保持 竖直状态 _____ |
⑴现场査看; (2)乘坐客车匀速 运行,观察车厢是 否保持竖直状态 |
B |
C |
— | |
(3)吊架主体受力结构件不得有 横向焊缝(△无此项)______ |
目测 |
B |
— |
— | ||
⑷吊架有排水措施,不得严重 锈蚀C吊架与车厢连接牢固,头 部皎点转动灵活; (5)设有减摆器的客车,当客车 满载全速运行时,紧急停车状态 下,客车往复摆动不超过3次 |
⑴现场査看; ⑵负荷试验时, 做安全制动试验, 査看减摆器的作 用 |
B |
B |
C |
续表
检验项冃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险验 | |
全面 |
年航 | |||||
14 双线 往复 式架 空索 道、 缆车 客车 |
14.9 客车 制动 器的 功能 |
淤(】)牵引索或者平衡索断绳检 测装置动作时,客车制动器应当 T作正常; 淤(2)客车内设有乗务员时,客 车制动器应当能手动操纵; (3)客车制动器应当安装牢固, 制动片无异常磨损; ※⑷缆车客车制动器钳口的形 状和高度应当保证满载时,客车 可以顺利通过轨道直线段、曲线 段和道岔 |
⑴客车停在站 内,触发断绳检测 装置做模拟试验;
到线路上不同的 位置,査看•通过 性,发现异常时, 应当停车检査钳 口相对轨道的位 置_______ |
B |
B |
— |
14.10 运行 小车 |
|
⑴现场查看; (2)开动索道,査 看车轮运转情况 |
B |
C |
C | |
14.11 牽引 索、平 衡索 与客 车的 连接 |
浓(1)牵引索和平衡索与客车采 用金属锥形套筒固定时,钢丝绳 在套筒出口处不得受弯曲载荷, 最大使用年限应当满足《规范1》 中4.3.6规定;
|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顼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I l∣Λ∙4¾ AUL A>t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5 脱挂 抱索 器架 空索 道和 缆车 站内 监控 与状 态检 测 |
15.1 自动 调车 装置 |
应当有自动调车装置,按设计间 距发车,并能显示发车间距C发 车间距不得小于设计值 |
查阅资料,现场 查看发车间隔, 与设计文件比较 |
B |
B |
—— |
15.2 速度 对比 |
电机实际转速与给定转速的差 值或者电机实际转速与驱动轮 实际转速的差值超出规定时,索 道应当能自动停车 |
査阅资料,做模 拟试验 |
B |
C |
— | |
※心 挂结 前状 态检 测 |
站内运行轨道上应当装设抱索 器挂结前状态检测装置,当检测 开关动作时,索道应当能自动停 车 |
触发挂结前检测 开关.做模拟试 验 |
B |
B |
B | |
※心 挂结 后状 态检 测 |
|
触发挂结后检测 开关,做模拟试 验 |
B |
B |
B | |
※心 脱开 前状 态检 测 |
站内运行轨道上应当装设抱索 器脱开前状态检测装置,当检测 开关动作时,索道应当能自动停 车 |
触发脱开前检测 开关,做模拟试 验 |
B |
B |
B | |
※庭 脱开 后状 态检 测 |
站内运行轨道上应当装设抱索 器脱开后状态检测装置,当检测 开关动作时,索道应当能自动停 不 |
触发脱开后检测 开关,做模拟试 验 |
B |
B |
B | |
15.7 钢丝 绳位 置检 测 |
进出站脱开挂结段应当设有钢 丝绳垂直和水平位置检测装置C 当钢丝绳偏离设定位置时,索道 应当能自动停车 |
触发钢丝绳位置 检测开关,做模 拟试验 |
B |
B |
B |
续表
检"页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万法 |
监督 检,佥 |
定期检验 | ||
全而 |
年度 | |||||
5挂索架索和车内控状检则 1脱抱器空道缆站监与态渺 |
※舞I 抱索 器那I 笹力 检测 |
⅛½H4⅛iIm il∣s77ji' 器弹簧力的检测装置.弹簧力的 检测值应洋能显示、超出设定值 范围时、索道应当能自动停车. 并且该吊B不得越过站口第一 个支架横担中心线______ |
任意抽査检测 侑.査阅资料、 并做模拟停车试 |
B |
B _ |
B |
淤15.9 关门 检测 |
半商.乍门关闭检测装置.索 道正向运行中,检测装置动作 时,索道应当能自动停车 |
触发升关门脸测 开关.做模拟试 验_______ |
B |
B |
B | |
15.10 道岔 位置 检测 |
应当冇道岔位置检測装置,索道 运行过程中.检测装置动作时, 索道应当能自动停车 |
触发道岔位置检 测开关.做模拟 试验 |
B |
B |
B | |
浓15.1丨 防撞 及区 间保 护 |
站内应当设置防碰撞监控开关, 开关工作正常 |
触发监控开关, 做模拟试验 |
B |
C |
— | |
6全护置信系充 1安保装和号劣 |
16.1 故障 记忆 |
控制系统能矽记忆故障;只有在 故障排除、安全装置复位,人丁 重新按下复位按钮并且故障指 示信号解除后,索道才能够再次 起动__ |
任选1个安全装 置做模拟试验 |
B |
B |
—— |
16.2 速度 控制 |
对于速度超过2m∕s的拖牵索 道,控制系统应当具备调速功能 |
査看速度调节装 置 |
B |
— |
— | |
16.3 风速 仪 |
架空索道应当装设风速仪,在有 人的站房设置风速显示及报警 装置 |
查看风速仪的T. 作情况 |
B |
B |
C | |
淤16.4 紧急 事故 开关 |
架空索道和拖牵索道紧急事故 开关的安装位置应当满足《规范 丨》中9.1.9规定:缆车紧急事故 JF关的安装位置应当满足《规范 2》中6.1.9规定一开美应当选用 手动复位式 > 开关动作时,索道 能自动停车 |
査看所有紧急事 故开关,并逐一 做模拟试验 _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顼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6 安全 保护 装置 和信 号系 统 |
淤16.5 脱索 保护 |
脱索保护开关动作时,索道应 当能自动停车 |
监督检验应当对 所有开关做模拟 a式验;定期检验对 全线1/3支架的上 行和下行侧各选 取一个开关,做模 拟试验 |
B |
B |
C |
浓16.6 大轮 位置 保护 |
驱动轮和迂回轮的大轮位置 检测开关动作时,索道应当能 自动停车 |
触发保护开关, 做模拟试验 |
B |
B |
— | |
16.7 超速 保护 |
架空索道和缆车的运行速度 超过额定速度10%时,应当能 自动停车 |
现场做模拟试验 |
B |
C |
— | |
淤16.8 张紧行 程保护 |
张紧小车、张紧重锤或者油缸 行程保护开关动作时,索道自 动停车 |
触发行程开关, 做模拟试验 |
B |
B |
B | |
16.9 接地棒 |
脱挂抱索器架空索道的接地 棒没有放置在正确位置时,索 道不能运行 |
现场做模拟试验 |
B |
B |
B | |
16.10 维修 闭锁 开关 |
应当在机房内、站内工作平台 上和设备维护区域安装维修 闭锁开关。维修闭锁开关工作 时,电机应当断电并且索道不 能运行 |
查看维修闭锁开 关的安装位置, 并逐一触发,做 模拟试验 |
B |
B |
B | |
洪 16.11 客车制 动器制 动停车 |
往复式架空索道和缆车的客 车制动器制动时,索道应当自 动停车 |
在线路上做客车 制动器制动试验 |
B |
C |
— | |
浓 16.12 开车 信号 |
往复式架空索道和缆车各站 台允许开车信号应当与控制 室启动信号进行联锁,在站台 工作人员未按下允许开车按 钮前,索道无法启动 |
触发按钮,做模 拟试验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骚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6 安全 保护 装置 和信 号系 统 |
淤16.13 停车和 越位开 关 |
往复式架空索道和缆车应当设 置运载工具到站停车开美和越 位开关C开关安装牢固,动作 灵活___________ |
触发开关进行模 拟壘 |
B |
B |
B |
16.14 停车门 |
停车门动作时,拖牵索道应当 自动停车。停车门到第一个障 碍或者拖牵器折返点的距离不 小于1.5倍空载全速停车距离 |
触发开关进行模 拟试验,测量停车 距离和停车门到 第一个障碍或者 拖牵器折返点的 距离______ |
B |
— |
B | |
浓16.15 进站减 速信号 |
往复和脉动循环式架空索道、 缆车应当配备两套以上不同来 源及独立控制的进站减速控制 装置,每套装置均能控制进站 减速____________ |
检査减速控制装 置.屏蔽一套减速 装置,试验另一套 减速功能 |
B |
B |
— | |
16.16 进站速 度监控 |
往気和脉动循环式架空索道应 当设有运载工具进站速度监控 装置,当运载丁.具超过设定速 度进站时,索道应当自动停车 |
现场做模拟⅛l⅛ |
B |
B |
— | |
浓16.17 断索 保护 |
|
触发断绳检测装 置,模拟双牵引索 道速度差超出规 定值,做模拟试验 |
B |
B |
C | |
16.18 牵引索 防缠绕 保护 |
装设有牵引索防缠绕保护装置 的往复式和双线循环式架空索 道,当保护装置动作时,索道 应当能自动停车 |
(1)用导电体将牵 引索和承载索连 接,索道应当自动 停车; ⑵未装设防纏绕 监控装置的索道, 在做满载客车制 动试验时观察鞭 打缠绕情况 |
B |
C |
— |
续表
检骏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6全护置信系充 1安保装和号税 |
16.19 位置 指示 器 |
往复式索道和缆车的位置指示 器应当具备下列功能: 指示器应当以钢丝绳运行轨迹 为基础,显示客车在线路上的 位置,当车辆到达终端位置时, 应当能自动零位检査;应当能 自行识别运行方向 |
索道运行过程中 査看位置指示器 |
B |
C |
— |
16.20 运行 指示 信号 |
|
在控制室内査看 各种信号显示 |
B |
C |
— | |
7全志 1安标 |
17.1 编号 和警 示语 |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17.2 乘客 须知 |
在上下站进站口醒目位置设乘 客须知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I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7 安全 标志 |
— 3台全示 17站安指 |
站台上有人流方向指示及上下 车线、禁止线、上车区、下车区、 等待区等安全指示标志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17.4 安全 说明 |
运载丁.具(吊椅除外)内应当有 安全说明(禁止将手臂伸出窗 外、禁止自行打开门、禁止摇晃、 禁止吸烟和紧急联系电话)、定 员和最大载荷的标志_____ |
任意抽取2个~ 3 个逐载工具进行 査看 |
B |
C |
C | |
17.5 吊椅 特殊 提示 |
吊椅索道应当满足《规范I》中 13.4规定 |
现场査看 |
B |
C |
C | |
8空道缆通H 1架索和车司 |
18.1 电话 |
|
(I)现场拨打专 用电话和外线电 话; ⑵断开索道的 供电系统,査看 电话能否使用 |
_ B |
B |
B |
18.2 广播 通讯 |
|
⑴在车厢内检 査通话系统,现 场听广播效果; (2)断开索道的 供电系统,査看 广播系统能否使 用 |
B |
B |
B | |
18.3 对讲 机 |
每个站房应当有I台对讲机.另 外至少配备两台对讲机保障巡 线检査和救护工作的需要 |
查阅自检报告 (自检时,检査可 以正常使用的对 讲机数量,在线 路上选择几个区 域,检査通话情 况) |
C |
C |
C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9 负荷 |
19.1 空绳 |
脱挂抱索器架空索道在不挂吊 具情况下,应当能正常起动,运 行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张紧小 车、张紧重锤或者张紧油缸在正 常行程以内,张紧油压或者张力 监控值在正常范围以内 |
运载素不挂吊具, 索道以最高设计 速度运行,做起动 试验(做两次),记 录索道信号显示 设备的相关参数 值,检查各部件运 转情况 |
B |
— |
— |
19.2 空载 |
浓(1)索道在运载工具不加载荷 情况下,应当能正常起动,运行 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张紧小 车、张紧重锤或者张紧油缸在正 常行程以内,张紧油压或者张力 监控值在正常范围以内; (2)工作制动应当平稳;当出现 可能危及乘客、设备或者其他人 员安全的情况需要紧急制动时 (不包括两个制动器同时动作的 情况),循环固定抱索器架空索 道制动系统的制动加速度应当 在 0.3 m∕s2 ~ l∙25m∕s2 范围内,脱 挂抱索器架空索道应当在0.5 m∕s2 ~ L25m∕s2范围内,往复式、 脉动式架空索道和缆车应当在 0.5 m∕s2 ~2m∕s2范围内,拖牵索 道的制动距离应当小于3倍最大 运行速度的数值; 洪(3)往复式架空索道在起动和 紧急制动时,牵引索与承载索不 发生鞭打缠绕,客车车轮不离开 :Φ⅛½索; (4)缆车在起动和紧急制动时, 钢丝绳不应当松弛而导致客车 制动器动作(无张紧装置的港口 码头缆车无此项) |
(1)索道挂满额定 数量运载工具,以 最高设计速度运 行,⅛fcg动、工作 制动、紧急制动试 验,每种制动分别 做两次试验,记录 索道信号显示设 备的相关参数值, 检查各部件运转 情况。观察往复式 架空索道线路上 客车、承载索和牵 引索状况。查看缆 车客车制动器状 况; ⑵根据试验数据 计算校核紧急制 |
B |
B |
B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19 负荷 试验 |
19.3 重上 空下 试验 |
(1)索道在重上空下(最大负荷) 情况下,与本附件19.2的检验 内容与要求相同; 浓(2)制动停车后,不发生反向 溜车现象 |
查阅线路总图, 根据索道地形情 况和运载工具分 布情况加载荷 (每人按740N; 定员16人以上 时,每人按690N; 运送滑雪者时每 人再増加50M 对于拖牵索道, 将滑板或者雪具 在加满额定载荷 后固定在拖牵器 上),在索道最大 负荷情况下进行 试验,与本附件 19.2的检验方法 相同______ |
B |
B |
— |
19.4 重下 空上 试验 |
(1)架空索道和缆车在重下空上 (最小负荷)情况下,与本规则 19.2项的检验内容与要求相同; 淤(2)工作制动器或者安全制动 器在索道最高设计速度下单独 作用时,能有效制动C循环式架 空索道两个制动器单独作用时 的制动距离不大于吊具间距的 2/3 |
⑴查阅线路总 图,根据索道地 形情况和运载工 具分布情况加载 荷(每人按740N; 定员16人以上 时,每人按690N; 运送滑雪者时每 人再增加50N), 在索道最小负荷 情况下进行试 验,与本附件19.2 的检验方法相 同; ⑵分别将工作 制动器和安全制 动器屏蔽,做单 个制动器的制动 试验 |
B |
B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I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驱 | ||
全面 |
年度 | |||||
19 负荷 试验 |
19.5 重上 重下 试验 |
架空索道和缆车在所有运载工 具加满载荷情况下,与本附件 19.2的检验内容与要求相同 |
每人按740N(定 员16人以上时, 每人按690N;运 送滑雪者时每人 再增加50N),将 所有运载工具加 满额定载荷,与 本附件19.2的检 验方法相同 |
B |
— |
— |
λ6急动置脸 19紧驱装盅 |
(1) 紧急駆动装置运行时,其独 立的控制系统应当具备的安全 功能至少包括紧急停车、脱索 保护、张紧油压及行程保护 (△无此项); (2) 紧急驱动装置应当能在最 不利工况下,15min之内正常起 动投入运行; (3) 架空索道紧急驱动装置的 运行速度应当为0.3m∕s ~ lm∕s, 缆车紧急驱动装置的运行速度 不大于2 m∕s(△运送游客的单 线固定抱索器架空吊椅索道, 当线路斜长小于400m、吊椅的 最大离地高度小于8m、线路下 方地形平缓利于救护、索道出 现故障时可以釆用梯子或者其 他简单工具将全线乘客救下 时,如果原设计没有紧急驱动 装置,不进行本项检验) |
(1)监督检验和 全面检验时,在 重上空下和重下 空上情况(年度 检验时,在空载 情况)下,分别做 紧急驱动装置起 动、运行和制动 试验,记录速度 表显示值,査看 能否在15min之 内投入运行和各 部件运转情况; ⑵紧急驱动装 置运行中,做紧 急停车、脱索(任 选1个保护开 关)、张紧油压、 张紧行程保护的 模拟试验 |
B |
B |
C | |
20 其他 试验 |
京20.1 客车 制动 器试 验 |
往复式架空索道和缆车在线路 最大坡度处单侧满载全速下行 的情况下,客车制动器能将满 载客车平稳地制动在承载索或 者轨道上 |
将驱动装置制动 系统屏蔽,在重 下侧客车内手动 按下客车制动器 制动按钮,观察 制动效果。两侧 客车分别进行试 验 |
B |
C |
— |
续表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
监督 检验 |
定期检验 | ||
全面 |
年度 | |||||
20 其他 试验 |
京20.2 压索 轮靠 贴试 验 |
脉动循环车组式索道,在全线满 载情况下,当一组运载工具加双 倍的额定载荷通过压索支架时, 钢丝绳不得离开圧索轮 |
在线路上任选• 个压索支架,当 加了双倍额定载 荷的一组运载工 具通过时,査看 钢丝绳是否离开 压索轮____ |
B |
— |
— |
20.3 停电 试验 |
速度大于3m∕s的架空索道和速 度大于L5m∕s的缆车,在满截 全速运行情况下突然停电时,控 制系统在5min内仍能保持正常 工作,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 应当先后下闸,索道可以被平稳 地制动 |
在全线所有运载 匸具加满额定载 荷情况下,索道 先按设计速度的 1/3运行,拉下电 闸断电,査看制 动器的动作和线 路跳动情况,确 认没有异常后做 全速断电试验 |
B |
— |
注A-I :表中,“※”表示该检验项目或者该项检验内容为重要项冃,“△”表示该项检验内容 为在用的旧索道(本规则实施前投入使用的客运索道)的检验要求,“一”表示检验和自检时无此项C
注A・2:
1. 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适用其中的1.1; 1.2的⑴、(2)、(3)、(5); 1.3的⑴、(2)、
(3) 、(4)、(5)、(6)、⑻、(10)、(II)、(12)、(13)、(14)、(15)、(16)、(17)、(18)、(19)、 (20)、(21); 1.4; 1.5; 2; 3.1: 3.2; 3.9; 3.10 的⑴;3.12; 3.13; 3.15 的⑴;3.16; 3.17; 3.19; 4; 5.1 的⑴、(2); 5.5; 5.6 的⑴;5.7: 6.1; 6.2 的⑴、⑶;6.4; 6.5 的(I)S (3); 6.9 的 ⑴、⑵、(3); 6.10; 6.11 的⑴;6.12; 6.13; 6.15; 6.16 的⑴;6.17; 7.1; 7.2; 7.3; 7.4; 7.5; 7.7; 7.9; 7.12; 7.13; 7.14; 7.15; 7.18; 7.19; 7.20; 7.22; 7.23; 10.1; 10.2 的⑴、⑶、
(4) ; 10.3: 10.4; 10.5; 10.6: 10.8; 10.9; 11; !3.i 的⑴、(4); 13.2 的⑴;13.5; 13.6; 13.8; 13.9; 13.10; 13.11; 13.12; 13.13 的(2) ; 13.14; 16.1;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10; 16.15; 16.16; 16.20; 17; 18; 19.2 的⑴、(2); 19.3; 19.4; 19.5; 19.6; 20.2; 20.3o
2.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适用其中的1.1; 1.2的⑴、(2)、⑶、(5); 1.3的⑴、⑵、 (3)、⑷、(5)、(6)、⑻、(10)、(】1)、(12)、(13)、(14)、(15)、(16)、(17)、(18), (19). (20)、(21); 1.4; 1.5; 2; 3.1; 3.2; 3.9; 3.10的⑴;3.12; 3.13; 3.15的⑴;3.16; 3.17的⑴; 3.19; 4; 5.1 的⑴、(2); 5.5; 5.6 的⑴;5.7; 6.1; 6.2 的(1) , (3); 6.4; 6.5 的⑴、(3); 6.9 的 (I) , (2)、(3); 6.10; 6.11 的⑴;6.12; 6.13; 6.15; 6.16 的⑴;6.17; 7.1 ; 7.2; 7.3; 7.4; 7.6; 7.7; 7.13; 7.14; 7.15 的⑴、(3)、(4); 7.18; 7.19; 7.20; 7.22; 7.23; 8; 9; 10.1; 10.2 的 (1)、(4); 10.3; 10.4; 10.5; 10.6; 10.8; 10.9; 11; 13.)的⑴;13.5; 13.6; 13.8; 13.9; 13.10; 13.11; 13.12; 13.13 的(2); 13.14; 15; 16.1;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16 1R: 16.20; 17; 1R: 19 1 19.2 的⑴ ⑵;19.3; 104; 10 5; 10.6; 203
3.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适用其中的1.1; 1.2的⑴、(2)、⑶、⑸;1.3的⑴、⑵、 ⑶、⑷、⑸、⑹、(7)、⑻、(10)、(11)、(12)、(⑶、(14)、(15)、(16〉、(17)、(18)、 (19)、(20)、(21); 1.4; 1.5; 2; 3.2; 3.9; 3.10 的⑴;3.12; 3.13; 3.15 的⑴;3.16; 3.19; 3.20; 4; 5.1 的⑴、(2); 5.2; 5.3; 5.4; 5.5; 5.6 的⑴;5.7; 6.1; 6.2; 6.4; 6.5 的⑴;6.6; 6.7; 6.8; 6.9的(1)、(2)、(3); 6.10; 6.11 的(2)、(3); 6.12的(3); 6.13; 6.14; 6.17; 7.1; 7.2; 73; 7.4; 7.10 的⑴、⑵、(3)、(5); 7.11; 7.15; 7.17; 7.18; 7.19; 7.20; 7.22; 7.23; 10.1 的
(1) ; 10.2 的⑴、(2)、(4); 10.4; 10.5; 10.8; 10.10; 10.11; 10.12; 11; 12; 13.1 的⑵、(4); 13.2 的(2); 13.4; 13.5; 13.6 的(2); 14.1; 14.2; 14.3; 14.4 的⑴、(2)、(4); 14.5 的⑴;14.6 的⑴、⑵、(3); 14.7; 14.8; 14.9 的⑴、(2)、(3); 14.10 的⑵、(3); 14.11 的⑴、(3); 16.1; 16.3; 16.4; 16.6; 16.7; 16.8; 16.10; 16.11; 16.12; 16.13; 16.15; 16.16; I6.J7; 16.18; 16.19; 16.20; 17.1; 17.2; 17.3; 17.4; 18; 19.2 的⑴、(2)、(3); 19.3; 19.4; 19.5; 19.6; 20.1; 20.3o
4. 客运缆车,适用其中的1.1; 1.2; 1.3的⑴、⑵、⑶、⑷、(5)、(6)、(9)、(11)、 (12)、(13)、(14)、(15)、(16)、(17)、(18)、(19); 1.4; 1.5; 2; 3.3; 3.4; 3.11; 3.15 的⑴& 3.16; 3.19; 5.1 的⑴、(3); 5.5; 5.6的⑴;5.7; 6.9的⑴、(3)、(4); 6.10; 6.16的⑵;6.18; 6.19; 6.20; 6.21; 6.22; 6.23; 7.1; 7.2; 7.3; 7.4; 7.10 的⑴、(2)、(3)、(4); 7.11; 7.15; 7.16; 7.18; 7.19; 7.20; 7.22; 7.23; 8.3; 10.1; 10.2 的⑴、(3)、(4); 10.4; 10.5; 10.6; 10.8; 10.9; 11.1; 11.2; 113; 11.4; 11.5 的⑴;13.2 的(3); 13.4; 13.5; 13.6 的(2);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的⑷;14.7; 14.9; 14.10 的(1)、(3); 14.11; 15.1; 15.4 的⑴;15.6; 15.9; 15.11; 16.1; 16.4; 16.6; 16.7; 16.8; 16.10; 16.11; 16.12; 16.13; 16.15; 16.19; 16.20; 17.1 的⑴;17.2; 17.3; 17.4; 18; 19.2 的⑴、⑵、(4); 19.3; 19.4; 19.5; 19.6; 20.1; 20.3。
5. 客运拖牵索道,适用其中的1.1; 1.2的⑴、⑵、(3)、(5); 1.3的⑴、⑵、(3)、(4)、 ⑸、⑹、(10)、(11)、(12)、(⑶、(14)、(15)、(16)、(17)、(18)、(19); 1.4; 1.5; 2; 3.5; 3.6; 3.7; 3.8; 3.10 的(2); 3.14; 3.15 的⑵;3.18; 3.19; 5.1 的⑴;5.5; 5.6; 5.7; 6.1; 6.3; 6.4; 6.5 的(2)、(3); 6.9 的⑴、(2); 6.10; 6.11 的(1); 6.12; 6.13; 6.15; 6.17; 7.1; 7.2; 7.8; 7.15 的(1)、(3)、(4); 7.18; 7.19; 7.20 的⑵;7.21; 7.22; 7.23; 10.1; 10.2 的(1)、(3)、 (4);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1.1; 11.2; 11.3; 11.4; 11.5 的(1); 13.1 的(3); 13.2 的(1); 13.3; 13.6; 13.7; 13.13 的(1); 16.1; 16.2; 16.4; 16.5; 16.6; 16.8; 16.14; 16.20 的
(2) ; 17.1; 17.2; 17.3; 19.2 的⑴、(2); 19.3。
附件B
编号:
设备种类 |
客运索道 |
设备类别(类型) |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 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
设备名称 |
设备品种(型式) | ||
设备代码 |
(定期检验时填写) |
检验日期 | |
受检单位 | |||
检验类别 |
(填写监督检验(施T.前)、监督检羚(施工过程中)、监督检验(施工完成 后)、监督检验(现场检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 | ||
检验意见:(可另加附页) | |||
检验结论:口合格 口不合格 本通知的有效期: 年 月 日止 检验人员: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代表: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_ |
注:本通知书是检验报告出具前的冇效文件.且在有效期内有效,通知书 式三份,设备所
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与受检单位各-份.
编号:
(填写受检单位名称) :
经(填写全面或者年度)检验,你单位(填写设备名称)
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问题和意见:(可另加附页) | |
检验人员: |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
受检单位接收人: |
联系方式: 日期: |
臨理结果:(可另加附页) | |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通知书-•式四份, |
设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各一份,受检单位两 |
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规定日期前将填写了处理结果的一份通知书报送检验机构“
—54—
附件C
报告编号: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报告
(格式)
设备 类型:(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印制检验机构名称)
1. 本报告依据《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制定,适用于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的监督检验。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无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无检验专用章 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分别保存一份,另一份报设备所在地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 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报告编号:
设备名称 |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重大修埋) | ||
使用单位 | |||
整机制造单位 | |||
安装单位 | |||
改造、修理单位 | |||
检验 依据 |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 | ||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 |||
检验 结论 |
(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 | ||
备注 |
(1) 本报告反映该客运索道本次检验时的状态以及受检单位开展自査自检T∙ 作、自主确认客运索道运行安全的工作质量情况。 (2) 下次检验为定期(年度)检验,检验日期: 年 月。__________ | ||
检验: 日期: |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日期: | |||
批准: 日期: |
报告编号:
客索道基本情况 | |||||||
客运索道名称 | |||||||
使用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客运索道负责人 ______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整机制造单位 | |||||||
设备与支架土建 基础施工单位 | |||||||
设备与支架土建 基础验收(备案)单位 | |||||||
首次安装峻工日期 | |||||||
改造竣工日期 | |||||||
重大修理竣工日期 | |||||||
主要 部件 制造 单位 |
部件名称 |
制造单位 |
部件名称 |
制造单位 | |||
驱动迂回装置 |
承载索 | ||||||
托压索轮组 |
牵引索(平衡索) | ||||||
抱索器 |
减速机 | ||||||
运载工具 |
支架及鞍座 | ||||||
运载索 |
电气设备 | ||||||
_____________客运索道基本技术参数 ______ | |||||||
客运索道型式 | |||||||
平距 |
支架数目 | ||||||
斜长 |
主电机型号和功率 | ||||||
高差 |
张紧油压(重锤重量) | ||||||
运量 |
运载索(牵引索、平衡索) | ||||||
速度(本次检验) |
承载索 | ||||||
索距 |
运载工具数量和类型 (本次检验) |
报告编号:
序号 |
检验 类别 |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备注 | |
⑴ 一 | |||||||
(2) | |||||||
(3) | |||||||
(1)____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 | |||||||
⑶ 一 | |||||||
(1) ~ | |||||||
(2)___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___ | |||||||
(I)___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 | |||||||
(3) | |||||||
(1)__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___ | |||||||
(1) | |||||||
(2)___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___ | |||||||
(1)___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___ | |||||||
⑴ | |||||||
(2) | |||||||
(3) | |||||||
"ω~ | |||||||
⑵ | |||||||
⑶ |
注:I.本表格中的检验项冃和检验内容只是格式示范,检验时应当针对所检客运索道的类 型和型式,按照检验规则中各类客运索道监督检验要求的项目和内容.填写此表格,其中检验 内容诃以简化后壊写。
2.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此表格规定的格式。
(本注不印制)
附件D
报告编号:
客运索道定期検验报告 (全面、年度)
(格式)
设 |
备 |
名 |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设 |
备 |
代 |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设 |
备 |
类 |
型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
使 |
用 |
单 |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 | |||
检 |
验 |
日 |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印制检验机构名称)
1. 本报告依据《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制定,适用于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奉索道的定期检验。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无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无检验专用章 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分别保存一份,另一份报设备所在地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本报告之H起15 口内向检验机 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报告编号:
设备名称 | |||
使用单位 / | |||
检验 依据 |
《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 | ||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 |||
检验 结论 |
(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 | ||
备注 |
(1) 本报告反映该客运索道本次检验时的状态以及使用单位开展自査自检工 作、自主确认客运索道运行安全的工作质量情况。 (2) 下次检验为(全面、年度)检验,检验日期: 年 月。 | ||
检验: 日期: |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日期: | |||
批准: 日期: |
报告编号:
客运索道基本情况 | |||||||
客运索道名称 | |||||||
使用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客运索道负责人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整机制造单位 | |||||||
首次安装竣工口期 | |||||||
改造竣工日期 | |||||||
重大修理竣工日期 | |||||||
主要 部件 制造 単位 |
部件名称 |
制造单位 |
部件名称 |
制造单位 | |||
驱动迂回装置 |
承载索 | ||||||
托压索轮组 |
牵引索(平衡索) | ||||||
抱索器 |
减速机 | ||||||
运载工具 |
支架及鞍座 | ||||||
运载索 |
电气设备 一 | ||||||
备注 | |||||||
客运索道基本技术参数 | |||||||
客运索道型式 | |||||||
平距 |
支架数目 | ||||||
斜长 |
主电机型式和功率 | ||||||
高差 |
张紧油压(重锤重量) | ||||||
运量 |
运载索(牵引索、平衡索) | ||||||
速度(本次检验) |
承载索 | ||||||
索距 |
一运载工具数量和类型一 (本次检验) |
报告编号:
ɪ 号 |
检验 类别 |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备注 | |
⑴ 一 | |||||||
⑵ | |||||||
⑶ 一 | |||||||
⑴ — | |||||||
(2) | |||||||
(3) | |||||||
(1)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 | |||||||
(3) | |||||||
(1)________________ | |||||||
⑵ 一 | |||||||
⑶ 一 | |||||||
⑴ 一 | |||||||
⑵ | |||||||
(3) | |||||||
(1) | |||||||
"(2)~ | |||||||
(3)________________ | |||||||
⑵ 一 | |||||||
(3) ~ | |||||||
(1) | |||||||
(2) | |||||||
(3)________________ | |||||||
(1)___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___ |
注:1.本表格中的检验项冃和检验内容只是格式示范,检验时应当针对所检客运索道的类 型和型式,按照检验规则中各类客运索道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要求的项目和内容,填写此表 格,其中检验内容可以简化后填写。
2.自检报吿应当符合此表格规定的格式C
(本注不印制)
客运索道
安全检验标志
SAFETY INSPECTlON
安全检验合格
PASSED SAFETY INSPECTION
设备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 使用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设备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X 检验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下次检验日期:XXXX年XX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PRINTED BY GENERAL ADMiNlSTRATlON OF QUALlTY SUPERVISION. INSPnCTION AND QUARANTlNE OF THE PEOPLE'S REPUBLlC OF CHlNA
TSC S7001—2013